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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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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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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现行版本,会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所有用户都可以,且应该参与到论坛的建设工作中来。一起约定,一起维护,知行在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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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站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站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知行站规》)的目的在于维护交大知行信息交流平台(下简称"交大知行")秩序,保障交大知行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制定《知行站规》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交大知行的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知行站规》冲突,如有冲突,应以《知行站规》为准,及时修订其管理规定。

第四条 《知行站规》由交大知行管理员在广泛征得全站用户的基础上,进行编写、修改。管理员全体成员对交大知行站规保留解释权。(注释:需要有一个编写修改的规定)

第五条 《知行站规》由交大知行管理员强制执行,或授权指定用户组强制执行,并接受全站合法用户的监督。
第二章
交大知行
第六条 交大知行的主旨是为全心全意为论坛用户提供服务。交大知行是由北京交通大学领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监督、协调,并授权本站管理员全体成员进行自主管理和维护的官方门户网站。本站主管部门为北京交通大学信息中心。
第七条 本站为非营性信息服务站点,实行非商业化运作。本站硬件设备由北京交通大学信息中心提供。运营过程所需费用由北京交通大学信息中心提供。
第三章
用户的权力与义务
第八条
用户在不违反交大知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享有交大知行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交大知行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九条
用户在交大知行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交大知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从事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条
用户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交大知行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交大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户有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批评、表扬、举报的权力。(注释:这里需要有额外的一个流程作为补充,并做好链接)

第十二条
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注释:可以开展一个长期的活动,征集交大知行文明公约,公开投票,定期修改)
第四章
交大知行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总则第二条规定及论坛正常运行需要,交大知行声明严禁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破坏交大知行及论坛秩序、侵害交大知行及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5、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上贴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
第十四条
根据第二章全部内容,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交大知行声明限制以下内容,并授权各版版主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必要的解释:
    1、张贴广告的行为,某些声明可以张贴广告的板块除外;
    2刷版刷站行为,如,同一个ID短时间在相同或不同版面大量发主题帖、或回复同一版面的过多主题;
    3、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坛管理人员发布的信息;
    4、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5、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帖子;
    6、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
    7、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
    8、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9、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或滥用非简化汉字,如:所谓的火星文等。
    10、从严打击低俗内容帖子.对于“处男处女”及类似的月经讨论帖,全部删除或者屏蔽。
第十五条 根据知行站规规定,特别对于帐号、签名档及自定义头衔约束如下:
1、请勿以以下内容注册或修改头像、签名档和自定义头衔:
i.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ii.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iii.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国旗、国徽;
注明:交大用户必须使用个人邮箱注册,否则封禁账号。
iv.《知行站规》中声明禁止或限制的内容;
v.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内容。
2、对于和其他论坛用户帐号相近的帐号并可能引起争执的,论坛将支持先注册的帐号,而保留取消后注册帐号的权利。
3、用户需对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负责,如遗失密码或遗忘用户名,可以根据注册邮箱找回。
第五章
版权说明
第十六条
用户在本交大知行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用户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第十七条
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用户需承担转贴可能引起的版权责任。

第十八条
交大知行信息交流平台有权将在本交大知行发表的文章或图片(附带版权声明除外)自行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所有使用均为非营利性,所以可能不会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本交大知行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二十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交大知行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同意,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交大知行信息交流平台"zhixing.bjtu.edu.cn)或交大知行的某具体版面,并征得作者同意。
2、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注释:由于具体的处罚流程更改频率较大,在站规里面)
第二十一条
违反限制级内容的应遵循“先劝阻,劝阻无效再警告,警告无效再执行封禁”这项原则,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外。

第二十二条
违反禁止级内容的一律从严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处罚帐号有申诉的权力。

第六章
管理团队的组成

第二十三条
管理员帐号必须是北京交通大学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用北京交通大学的学校邮箱注册并承诺本人使用的帐号,或信息中心特殊帐号。

第二十四条
超级版主版主帐号必须是北京交通大学在校师生或毕业校友本人使用的帐号。

第二十五条
版主帐号必须是在交大知行注册的合法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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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交大知行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名词的解释
  管理团队:除了普通用户组,封禁用户组之外的所有用户组的帐号。
  管理员全体成员:用户组或用户扩展组为管理员的用户(又称站务组、站长团、管理组)。
  全站规定:作用于全站范围的规定,与各个版面的版规相对应
  非法帐号:违反《知行站规》的所有帐号。
  违规帐号:违反其它全站规定或在版面中违反版面规定的帐号。
  咨询:向管理员进行提问。
  申诉:被处罚的帐号的所有者对管理团队的管理操作提出异议的。
  意见:对交大知行现有状态的看法或想法
  建议:对交大知行现有状态的不满,或认为某些方面可以更好,并提出自认为可行的整改方案。
  批评:对交大知行现有状态的不满,不需要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
  表扬:对交大知行某些方面表示满意,或特别满意。
  举报:广大合法帐号对非法帐号或违规帐号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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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站规》是所有规定、条例的总纲,须要有以下条例确保其内容的实施(以下条例都在草拟之中):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站规修改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咨询、意见、建议、批评、表扬、举报、申诉的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文明公约的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处罚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奖励管理条例》
《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管理团队的申请与任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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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金币 +7 浮云 +766 收起 理由
lailaihuang + 2 + 222
Stan + 1 + 100 站规~
DanXiBaoNanHai + 4 + 444 v5!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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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勿以以下内容注册或修改签名档和自定义头衔:


我觉得可以再加一个其他经管理员认定应当限制使用的签名或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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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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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ingmingjian 发表于 2010-12-31 00:18
回复 1# woo 的帖子

建议推行贵宾和荣誉管理员制度

建议这两种制度是挺好的,但是,权限的问题,我个人还是觉得最多设置可读权限,管理权限就免了,不然管理就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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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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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如果有同姓同名的同志那是不是就上不了知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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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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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沙发。希望可以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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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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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这个站规确实花费了你不少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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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 擦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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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大知行声明限制以下内容,并授权各版版主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必要的解释:

    4、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7、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

    9、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或滥用非简化汉字,如:所谓的火星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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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huhuaini 的帖子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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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看到站规了,lz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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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两个问题
1、【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那是不是一些破解版的软件就不能发了?
2、我觉得应该把使用不文明词汇加入到限制内容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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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huhuaini 发表于 2010-12-30 21:43
交大知行声明限制以下内容,并授权各版版主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必要的解释:

    4、缺乏理性讨论诚意、 ...

嗯?请问您对此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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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领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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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woo 的帖子

就是觉得最后的第9条~~~所谓的火星文,编写的人也很个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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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个回车)
《知行站规》是所有规定、条例的总纲,须要有以下条例确保其内容的实施(以下条例都在草拟之中):《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站规修改管理条例》《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咨询、意见、建议、批评、表扬、举报、申诉的管理条例》《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文明公约的管理条例》《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处罚管理条例》《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奖励管理条例》《北京交通大学知行信息交流平台管理团队的申请与任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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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这个…很多软件破解不能发了?音乐视频的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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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觉得很详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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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lchkid 的帖子

目前还没有....就是觉得这个写的很有意思哈~~[tsj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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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huhuaini 发表于 2010-12-30 21:50
回复 8# lchkid 的帖子

目前还没有....就是觉得这个写的很有意思哈~~

[tsj0341]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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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 many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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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0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Layman 的帖子

1、原则上是。学习交流是可以的吧……这个不解释了。
2、这个提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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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long 发表于 2010-12-30 21:49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这个 ...

学习交流是不会妨害的。不多解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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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猛一看跟法条似的,很具有权威性诶。。。
PS:火星文~~~11区的语言或者汉语音译的11区话算么~~

点评

woo
不滥用就行  发表于 2010-12-3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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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woo 发表于 2010-12-30 21:52
学习交流是不会妨害的。不多解释啦。

大家都懂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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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吴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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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 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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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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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还是要遵守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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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点是标题括号里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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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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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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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奖励而来,顺便看看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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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妹V5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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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 5 七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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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LZ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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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音蝠 Lv:10
发表于 2010-12-3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出镜率,顺便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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