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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iunairensheng 于 2013-4-11 17:09 编辑
关于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高校:
http://www.dost.moe.edu.cn/2011/xwkx/20130411105258
按照《“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程序要求,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专家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公示(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监察局及“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监察局、“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
教育部监察局:电话:66096240;传真:66097634;电子邮箱:fangyi2008@moe.edu.cn。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096821;传真:66096821;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
附件: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公示名单(点此下载)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http://www.dost.moe.edu.cn/2011/xwkx/20130411105258
01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 前沿
02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等 文化
03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 行业
04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 行业
05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四川大学、清华大学等 前沿
06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 区域
07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 行业
08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 前沿
09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等 文化
10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 行业
11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等 区域
12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 区域
13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 区域
14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等 前沿
注:按得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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