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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我大酱油缸。
 楼主| 发表于 2014-9-1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后娃取名统计,你中了吗?

大学同学要给孩子起名字,利用工作条件做的统计,非常有意思。经同意后分享给大家。
算算时间不早了,该给我们家**起名字了,于是今天中午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做了个无聊的统计。
我抽取了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万小朋友的姓名。
首先,竟然发现男女比例为18:13,可想而知未来男宝宝找对象该有多么困难。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小盆友有2.5万人,三个字的小盆友有28.1万人,四个字的小盆友有2000多人。四个字的小盆友大部分都是父姓+母姓+两个字的名字。应该说,三个字的小盆友占了绝大多数,竟达到了91%。
四个字的小盆友就算了,我对两个字和三个字的小盆友,按照男女性别不同又做了一次划分,统计结果显示:
1、两字名的男宝宝,第二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为:“睿”(2.59%)、“浩”(2.56%)、“博”(1.82%)、“瑞”(1.80%)、“昊”(1.78%),也就是说,男宝宝叫hao或者叫rui的占了很大比例。
2、两字名的女宝宝,第二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是:“悦”(2.94%)、“妍”(2.45%)、“涵”(2.07%)、“玥”(1.53%)、“蕊”(1.42%),也就是说,女宝宝叫yue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3、三字名的男宝宝,第二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是:“子”(5.93%)、“梓”(3.41%)、“浩”(3.32%)、“宇”(3.07%)、“俊”(2.50%),这一算不得了,竟然有接近十分之一的三字名男宝宝叫什么zi什么。
4、三字名的男宝宝,第三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是:“轩”(6.04%)、“宇”(5.16%)、“泽”(2.84%)、“杰”(2.49%)、“豪”(2.19%),这一算也吓了一跳,竟然超过十分之一的三字名男宝宝叫什么什么轩,或者什么什么宇。
随后,我又用颤抖的手,统计了一下三字名女宝宝的名字,结果更是令我感到震惊:
5、三字名的女宝宝,第二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是“雨”(5.11%)、“梓”(3.69%)、“欣”(3.61%)、“子”(3.58%)、“思”(3.52%),也就是说,三字名女宝宝的中间字是这五个字的比例,竟然高达五分之一!
6、三字名的女宝宝,第三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前五名分别是“涵”(6.75%)、“萱”(3.63%)、“怡”(3.18%)、“彤”(2.66%)、“琪”(2.65%),同样的,这前五名也占了三字名女宝宝的近五分之一人数!其中,叫“涵”的女宝宝比例,竟然高达6.75%,真是令人震惊。
本来到这里已经统计结束了,后来发现还有一种更加变态的统计,当我按下运行按钮,出来结果之后,我彻底的惊呆了:
7、三字名男宝宝的名字,前六名分别是“浩宇”(0.90%)、“子轩”(0.73%)、“浩然”(0.59%)、“雨泽”(0.55%)、“宇轩”(0.55%)、“子涵”(0.51%)。
8、三字名女宝宝的名字,前六名分别是“欣怡”(0.79%)、“子涵”(0.69%)、“梓涵”(0.59%)、“雨涵”(0.51%)、“可馨”(0.46%)、“诗涵”(0.45%)。
这样算下来,我真的是吓了一大跳,叫“子涵”或“梓涵”的小盆友,竟然比例如此之高!那么,你们家小孩的名字是不是在以上行列呢?
而且,大众化的名字很明显地带有时代的气息,与我们这一代的大众化名字多是“峰”、“鹏”、“艳”等等,这在10后小盆友名字中,排在了30名以后的位置。而10后小盆友的大众名“轩”、“涵”、“浩”等等,则更像是古装电视剧或游戏中的人物名字。难道10后的小盆友,真的是父母练级打怪掉出来的么?
这次统计引起了我的深思,连宝宝的姓名,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而事实上或许大多数父母,并不曾想到要给孩子起一个大众化的名字,避开了当年大众化的“峰”、“鹏”、“艳”、“丽”,但恰恰是这样的思路,却造成了一个新的时代的大众化潮流。
ps:这简直是80后父母的写照:明明对于名字的审美高度雷同,基本上来源不出游戏,言情小说,港台明星,偏却长了一颗自命不凡遗世独立的中二病的心。
来源:http://www.newsmth.net/bbstcon.p ... n&gid=931027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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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有办法在一起。
文/阿睿

24岁的刘小姐遇到了新难题。男朋友朱先生领她回家吃饭,朱先生的妈妈觉得刘小姐太瘦——身高1.68米体重才45公斤,如此轻量级的体重,很可能是身体有病,劝儿子分手。
朱先生舍不得,刘小姐身材苗条、衣着时尚,正是当下最受欢迎最抢手的时髦漂亮姑娘。可妈妈坚持自己的道理,“未来儿媳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健康”,这姑娘“不是最佳人选”,希望儿子“慎重考虑”。
小伙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如果就事论事,那么摆在刘小姐和朱先生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努力增点肥,方便妈妈看着顺眼;二是到医院做个全项检查,证明没问题妈妈也该放心了。
当然,这只是站在朱先生立场的一种理想化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具备操作性。1、努力增肥姑娘不会乐意,开玩笑,我要是天生就这个分量我也不乐意,知道减肥多难吗,增上去减不下来怎么办?2、妈妈会说,体检报告没问题就真没问题了,万一有什么机器检不不出来的毛病怎么办?再说太瘦抵抗力低,没准将来患病几率也大,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朱先生如果希望女朋友和妈妈能够各让一步,让他可以从又不分手,又不违背母亲意志的麻烦中解脱,那基本是不可能的。
我刚上班的时候单位有个大姐,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她没结婚之前去老公家串门,被准婆婆嫌弃太瘦,说怕她有肺结核,活不长,阻挠她过门。大姐是乐天派,把这件事当笑话讲,还非常得意的说:当初她可没想到我会胖成今天这样,哈哈哈。
看着大姐壮硕的体型,我也想不到,她曾经也那样弱不经风过。这可能会让婆婆在日后觉得自己当初的忧虑很无稽,前提是,大姐的老公坚持了自己的选择,没有听妈妈的话。
人生中的有些选择,比如这种,需要硬碰硬。从来都没有折中的路可走。
父母反对子女的恋爱,常常各种理由花样翻新。太胖、太瘦,太木讷、太能说;太穷、太有钱;太保守、太开放,全都有可能成为反对的理由。
人嘴两张皮,咋说都有理。
有时候甚至不需要理由。“我就是不喜欢她”,那又怎样?理由不重要,重要的是父母常常用这种方式来试探子女到底听不听自己的话。
心理学家武志红这样评价那位刘小姐的妈妈:“说不定这种强控制型老妈,是觉得准儿媳太有女性魅力了吧,威胁到了自己地位,弄个水桶腰的儿媳,自己在与儿子儿媳的三角关系中,就可以继续占据情感优势。”
我有个同事说:“我现在就能预见到,自己将来一定会变成恶婆婆。”虽然她儿子才十几岁,但她已经不敢想象儿子的生命会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女人,她相信自己肯定会抓狂。她说:“我一定会不自觉的找她的碴,讲她的不是。”她算是很实诚的妈妈,能够面对自己心中最软弱之处,了解真相往往是摆脱束缚的开始。但有的父母连这点都做不到,偏要找一些堂皇的借口来掩饰自己害怕孩子长大的事实。
有个姑娘问我:“男朋友的父母没见过我的面就反对我们在一起,强烈要求我们分手,男朋友性格很懦弱,不敢反抗,我觉得他们可能不了解我,想当面和他们解释一下,介绍下我自己的优点,消除我们之间的误会。”
我当时告诉她:千万别去。没有见过面就反对,完全不想了解就一口回绝,那证明问题的关键根本不在她身上,而在于他们拒绝承认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不相信自己儿子的判断力。无论她如何表现,都不会有效果,只能出副作用——让他们恼羞成怒,加倍的去拒绝接受她。
他需要自己从父母手里来争取自己的生活,这个责任她无法替他承担。
某军史作家讲过一个故事:抗美援朝,某副师干部跟某朝鲜女子迸出火花,犯错误。组织上帮助,但死不改,回国坚决要带老婆,被边境卡住。组织上严惩,连降三级打回营级……然后,一帮兄弟帮忙锯汽油桶,把朝鲜嫂子塞汽油桶里,上边再盖半个桶,愣是给偷运回来了……
这个传奇爱情故事的结果是:两个人在一个不大的县城中过着平淡的生活,恩爱到老。
有选择,就会有放弃;有阻挠,也会有坚持。
不需要谁来说服谁。如果那位军官惦记着自己的军衔和待遇,屈服了,放弃了,那么朝鲜姑娘的眼泪再滚烫,挽留的诚意再炙热,也留不住一个想要走的人。
世界上太多这样的例子了,不是吗?“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美丽又善良”,再美丽善良又如何,知识青年要回城了,更好的生活在向他招手,她只能落得个“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我不忘怀”的虚名。
有的人宁可用一生的时间来怀念一个人,也不愿意勇敢一次。坚持太难了,有太多值得放弃的理由。
如果军官放弃了,大概也没有人会谴责他,那是时代的悲剧。若干年后,讲出来,也是一个叫人落泪的美好爱情故事。但军人的执拗和顽强,让他没有止步在强大的阻力之外,他自己创造了另外一个更美好的爱情故事,并将这种美好延绵一生。
相爱的人总能找到办法在一起,只要两个人足够坚定。
没有什么能阻挡一颗坚定的心。退却的人,只是不够爱,不够勇敢。
一切因为外界的一点压力就分手的人们,请不要再问:男未婚女未嫁,我们为何不能在一起?答案是,因为你们双方不够坚持,所以找不到办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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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复仇,再谈立地成佛
文/洪晃

“一念之间便有九十个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仁王经》)

1
有一天,一个朋友问我,我想写个当代背景的复仇故事,你看行不行?

她说的“故事”,是指电影剧本。她没问好不好,而是行不行,是因为找我之前,她已经问过几个人,也都是搞电影的,得到的答复是:审查上容易出问题。

他们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

我跟她讲,喜欢复仇故事,你可以考虑民国,比如施剑翘。

她果然花了几天时间,仔细研究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旧案,之后她满脸愁容,说,这个故事最来劲的部分不是复仇,是不复仇。我哈哈大笑。

我跟她讲,中国人是特别习惯原谅的,但这原谅背后并不是宽恕,往往只是自欺欺人。

施剑翘杀孙传芳,之所以历时十年,是因为她先后寄望于堂哥和丈夫。施剑翘的堂哥施中诚,曾跪地发誓,要提孙传芳的人头祭奠伯父,因为这句话,施剑翘等了三年。不料三年之中,施中诚一路官运亨通,竟从一个团长升到烟台警备司令,杀心寂灭。施剑翘写信催他动手,施中诚回信,表示他不想再复仇,劝堂妹也趁早放弃。两人因此绝交。

1928年农历九月十七,是父亲遇难三周年纪念,23岁的施剑翘趁母外出,坐在院中大哭。这一次,她遇到施中诚保定军校的同学施靖公,此人当时是阎锡山手下的中校参谋,“他见我哭得极为悲痛,就从旁劝我不要过于悲伤,并表示,他受过先父培植,也有为先父报仇的意愿和打算。我当时报仇心切,听了他一番豪言壮语之后,又把报仇的希望寄托到他的身上。”

就在这个下午,施剑翘决定嫁给施靖公。没想到,这次她等的更久,足足七年。婚后,施剑翘为施靖公生了两个儿子,她始终念念不忘的还是为父报仇,而施靖公,却对复仇一再推脱。次子出生后,施靖公因阎锡山失势,断了升迁希望,一度心灰意懒,一蹶不振。因为复仇的事,两人发生激烈争执,终至关系破裂。

次日,施剑翘带两个孩子坐上从太原到天津的火车,在车上,她心中涌起这十年为报仇付出的两次等待和失望,写下一首小诗——

一再牺牲为父仇,
年年不报使人愁。
痴心愿望求人助,
结果仍需自出头。

施剑翘原名施谷兰,在一次近距离观察孙传芳之后,她决心亲自动手,并将名字改为施剑翘,意为:翘首望明月,拔剑向青天。

杀人过程并没有特别惊心动魄,枪杀孙传芳,在一个佛堂,当时孙已信佛。有个细节非常动人,施剑翘在杀人前写了一份告国人书,还花了四块钱,买了一架小油印机,印了60多张传单。传单一面写着她为报父仇作的两首诗,另一面,是一个简短声明,共四条:

第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第二,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第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第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署名处,六个字——“报仇女施剑翘”。每张传单的名字上面,都盖着她的大拇指印。

“这些我都知道,”朋友说,“听说姜文想过拍施剑翘,为什么后来不拍了?”“也许是被那俩怂包男的恶心着了吧。”我说。

她哈哈大笑,然后继续愁眉,“我还是想写个当代复仇故事。”

“这样的话,”我说,“有个故事你可以找来看看,这个复仇者,叫席庆生。”

2
席庆生的故事,起心动念,其实是我自己一直想写。这次复仇,历时十一年。

1967年,是文革第二年,重庆两派斗争进入武斗阶段。重庆,是中国最大的军工生产城市,文革中的武斗,规模空前,枪、炮、装甲车,什么都敢上,血腥和残酷,异乎寻常。

席庆生当时十五岁,也想和同学一样,到战场上去过过英雄瘾,是母亲跑到学校把他拉了回来。这年七月,本地“八一五”、“反到底”两派,在杨家坪爆发大规模激战,席家所在的滩子口,成了厮杀的阵地,数百人在这里日夜交锋。

“武斗”爆发后,席庆生三个弟妹先被转移到重钢亲戚家,家里只有他和一个弟弟陪母亲。8月24日上午,席庆生的母亲带两个儿子匆匆离家,前往重钢避难。出门时,38岁的母亲特意给两个孩子和自己换上白衬衣,标示平民身份。母子三人走到一个叫毛线沟的地方,“重钢”就在眼前,突然,有人朝他们打了一枪,随后又是一枪。第二枪击中了母亲,席庆生眼睁睁看着母亲左手捂住胸口,仰天栽倒……

枪声并没有停,席庆生赶紧脱掉白衬衣,朝阵地挥舞。回答他的,是一阵更密集的枪声。

席庆生后来回忆,“我常梦见我母亲死亡的场面,终生不忘,刻骨铭心。我经常想起她临死前眼睛往上翻的场景。后来我看《拯救大兵瑞恩》,对那个医生被打死后,又被拼命抢救的场面印象深刻,因为我母亲死的时候,我当时也是这样,急着按伤口想救活她,又不知道怎么办,那种茫然无措……我边看边流泪。”

一个多小时后,枪声才停。席庆生和弟弟匍匐穿过交火地带,徒步走到重钢,寻找父亲。在一个三岔路口,他看见父亲,父亲正和几个转业军人在理发——即将参加武斗的人,全要剃成光头。

不久之后,席庆生得知母亲被害的真相:枪杀母亲的人,是和父亲同属一派的一个“战友”,那人刚发了枪,想试试准头,就随便找目标射击,将穿白衬衣的母子三人当成了活靶。此人姓苏,因为是“自己人”,当时没受到“八一五”派惩处。直到“文革”结束,才被追究,但只判了三年,不久便刑满释放。席庆生决定复仇。

然而,一直到1978年5月,席庆生才找到凶手。当时,苏某正在一所医院住院,席庆生先后三次潜入医院,经过观察,确定绑架的最佳时间是中午11点45分,因为那是医生护士外出打饭的时间;他还准备了吉普车、绳子和刀,并设法找来一套警服……在行动前,他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行动那天,他告诉弟弟,人我来杀,我们至少能保住你。

两人计划,先潜入病房,以警察身份将苏某带走,再到僻静之地,把事情和苏某说清楚,“不能让他死的不明不白。”11点半,兄弟二人准时到达病房楼三楼,可是推开病房,苏某的病床却是空的。从那天起,苏某彻底人间蒸发,从此再没了下落……

这是一次失败的复仇,但为什么会失败,席庆生一直找不到答案。他一直怀疑,是父亲报告了公安局,事先通知了凶手,因为前一天他曾跪在父亲面前向他告别,他说,“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明天我要去杀死那个姓苏的!”席父至今仍对此保持着沉默。

(以上资讯取材自2002年4月28日《南方周末》)

几天前,我去看《归来》,看到陈道明放下饭勺,凄惶而去,第一反应是,张艺谋比我高级,他用施害者也是受害者这个道理,更深刻地揭示了那场动乱的荒谬与残酷;但第二反应,我想到的却是这个故事。凤凰卫视采访席庆生,问他,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你会原谅他吗?席庆生说,不原谅,永远不会原谅。

有人说,复仇是一种原始正义,在现代社会不该得到鼓励……但我们拍的是电影,在电影里,复仇故事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法律正义、制度正义崩坏这个主题,所以,某种意义上讲,复仇的寓意其实比宽恕更为深刻。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做不了严肃的当代背景的复仇故事。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我的朋友听了这个故事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写她的故事。

“对我来说,复仇是一种高贵的情感。”她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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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种更亲密的情谊,叫一起去厕所
文/渡渡

我们都忙着写毕业论文和大学说告别的时候,同桌姑娘默默得抽出一本又一本的教科书,垫出了人类进步的阶梯,向她的博士生涯狂奔而去。初中到高中,这是同桌里出的第二个博士了,学渣如我,早已经向女博士奉上了多年份的膝盖。

想起来那年高考考完,同桌姑娘和我一起躺在我的床上吃冰淇淋,我翘着腿刷人人,看到一句话:“大学之后,再无同桌。”翻过屏幕给她看,她冲我笑笑,把我的头发揉了一下。现在想起来,大概是大学之后,再没有那个如此顺其自然的,陪着去厕所的人了。

我们的高中是一所百年老校,两百多年的历史。主要凸显在,我们高三那一层楼的女厕所,门不好。门不好比较蛋疼,去上厕所的时候隔间门非但关不上,还经常会弹开。虽然都是女的,可是大家也无意欣赏这种画面。

于是去厕所,经常是女生成群结对得一起去,一个人上厕所,另一个在外面看门,然后再换。我经常和同桌姑娘结伴,就算偶尔她不想去,或者我不想去,也常拖着彼此当门神。然后从厕所出来,再一起溜达着回教室,顺便讨论一下那道解不出的化学题。

似乎从小学开始,说明女生之间关系好的,除了一起吃饭,体育课一起组队,有一种更亲密的情谊,叫“一起去厕所”。毕竟,厕所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比不上一起做游戏一起聊八卦。初中的时候,学校很小,教室离厕所也很近,可是还是经常在门口看到某个妹子,而一看到她,就知道“xx在里面吧?”而那个xx,就是她最好的闺蜜了。

说不上这算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态,大学的时候我和同桌姑娘还有另几个妹子一起去外面吃饭,同桌妹子还是会很自然得拉着我对我说:“陪我去厕所嘛~”而我也很欣然,哪怕要走许多路,也哪怕只是在门口等她。离开了我她也照样可以去,大概对我们而言只是一种习惯成自然。

以前给朋友介绍对象,后来两个人成了。与男生聊天的时候听了一个细节,第一次见面那天,他约妹子吃饭,妹子去吃饭的时候,很自然得把包放在了椅子上,而没有随身带走。

男生说,当时心念一动,想:“如果不是对我有所好感,估计妹子就会把包随身带着了吧。”后来两个人成了以后,他问起那时候的事,妹子果然说当时对他挺有好感,就很自然得留下了。

读了大学以后,如果课上没有认识的人,我经常喜欢窝在教室的角落里玩手机。书包又沉,就很讨厌在教学楼去洗手间。有一天下课的时候遇到了班里的一对情侣中的男生,他站在走廊上,背着女友的大包。

后来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汉子或者妹子,拿着一个男式一个女式两个包,站在厕所门口,百般聊赖得玩手机,巧妙得暗示了大家他们是有对象的,真是既秀了恩爱,又低调的不招烧。

当然,以上只是戏言。

如果刚买了蛋糕或者食物,却没地方放,只能拿进厕所,那是多么扫兴的一件事。或是买了很多漂亮的新衣新鞋,或是出门在外,机场车站,一个人拖着行李箱,无人相互照应,也是突然会令人顿起“独在异乡为异客”之心。

孤独大概除了一个人玩耍,一个人行走,估计也可以把在外面却一个人去厕所也能算在里面吧。

“陪我去厕所吧。”

“好啊。”

这样,也是不错的吧。


来源:http://blog.renren.com/blog/276680789/92723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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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缺啥补啥
文/张诗卉

一基友,暗恋一妹子一年多,奈何对方有一情比金坚的异地恋男友,而基友显然不屑于做挖人墙角的小人,于是我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好基友,一年到头寤寐思服,辗转反侧。

某日,基友忽然一副大彻大悟的样子对我说:“我决定放弃了,我跟她不可能的。”

我回到:“怎么,跟她表白了被发卡了?”

基友回复:“她飞信签名最近更新了:坚持自己所爱,爱自己所坚持。这不是表明了她对男朋友痴心不改么?我还等个毛。”

“毛线。你不知道人的社交网络言论,严格遵循‘缺啥补啥’这一定律么。真要那么坚定,要么充实自己的生活,要么跟男朋友电话里QQ里腻歪去了,还用得着用这么一句签名鼓励自己?!肯定是异地恋扛不住了好么!”不经过大脑说完这句话,我就想扇自己一巴掌了,尼玛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赶紧去挖墙脚么?!

所幸基友悟性不高,愣是不相信我说的,奈何我一时脑抽,极力要维护自己的理论完备性:“来来来,回忆一下你每回飞信签名或者人人状态,改成‘我要学霸’或者‘奋斗!努力!’的时候,你是在头悬梁锥刺股么?!不是,你往往是头天晚上立下宏愿,结果要么第二天睡到十一点,然后一边不停悔恨自己不争气,一边往签名后面加上俩感叹号,要么第二天六点半起,结果九点钟就开始犯困,于是水水人人打打游戏一天就过去了,然后签名后面又多了一句再玩剁手。你说是不是?”

再智商拙计的基友,此时也被我说服了,一副跃跃欲试,翻身屌丝把歌唱的架势,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虽然他是我基友,我也不能怂恿他去挖墙脚啊!于是我眼珠一转心生一计:“话说,你喜欢那姑娘哪一点?”虽然我说话有时欠考虑,黑人的水平可不是盖的,姑娘对不住了,为了不做亏心事,我只能牺牲你的形象了。

基友略一思忖,答道:“文艺,淡泊。”

“怎么看出来的?”

“她飞信签名可文艺了:什么看庭前花开花落,什么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矮油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是吧?就凭几个飞信签名,你就暗恋人家这么久?”我简直要暗喜,自己碰上了这么一四肢不发达头脑却简单的傻小子了,“记得我刚刚说啥来着,‘缺啥补啥’,真文艺真淡泊,早忙着看书看电影喝咖啡刷豆瓣去了,不会这么昭告天下的。你要是对人家的了解,仅仅来自这么几句看似小清新的签名,劝你三思而后行,不行你找找跟那姑娘熟的人了解看看。”

傻小子就是傻小子,被我一句话煽动的差点去挖墙脚,又被我一句话拉了回来。

过了两天,傻小子垂头丧气来找我:你个乌鸦嘴,她确实不是我想的那样。说罢一副累觉不爱的蛋疼表情,我只能陪他傻坐着。半晌,傻小子突然抬起头对我说:“我靠,你是怎么做到看人那么准的?”

我说:“我看人准说不上啊,但是社交网络账号上的这种东西,还是能看出点名堂的。我不是告诉过你‘缺啥补啥’么。发在网上说给自己听的东西,不就是代表自己现在做不到么,我当年浮躁的不行的时候,可没少写什么‘桥到船头自然直’、‘顺其自然’、‘是自己的总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争也争不到’这种话,结果呢,现在再看来,真是整个人飘在云端,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一段时间啊,想起来都想抽自己。相反,我一直在看书,你以前喜欢那姑娘喜欢写的那些文艺句子,我一样会写,不过从来没兴趣写在签名上给别人看,因为我知道我本来就是这种人,倒是没少装过女流氓,因为我还不够流氓哈哈。”

自黑这一招果然管用,基友立马从阴霾情绪中走出:“这么说那些网上整天说自己是吃货的妹子,不一定爱吃咯?”

“虽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不过么,你知道为什么吃货、文青、女汉子,这些原本的好词泛滥了之后,开始被人蔑称为‘大胃婊、’‘绿茶婊’、‘女汉婊’么?因为,常年跟风自称吃货、文青、女汉子,并且唯恐天下不知,每天都要发个45°角磨皮美瞳照,然后旁边陪这么一句我是xxx宣言的姑娘太多,而她们事实上自称吃货,发的照片却永远是一个PS过度的大头,在万年不变的食物旁边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自称文青,却整天转发陆琪语录,叫嚣着要去西藏洗涤心灵,却连攻略都懒得看,指望一千块穷游过去,自称女汉子,满口脏话,却巴不得找到一个奉陆琪语录为圭臬的汉子,大言不惭‘你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一言以蔽之,真吃货、真文青、真汉子的妹子们,大可不必为了自己的称号后面多了一个‘婊’字上火,因为,那压根说的就不是你们,而是号称是这些人,而实际什么都不是的,空有公主病没有公主命的姑娘们(其实我想说bitch的)。”一番话说完我觉得我跑题了。

结果基友一脸阴笑的看着我:“呵呵,记得你们班素测完了的时候,你跟我说你的新学年目标是变得宽厚的。”

我说,是啊,缺啥补啥,我这毒舌的毛病,怕是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了,来,我把签名改成“言多必失”好了。

真是在用绳命在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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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演员
姚瑶
“生活都是一出写好的戏,谁快活,谁触霉头,早安排好,你只负责演好你的小角色,电视剧哪有现实精彩,生活那么狗血,电视剧还能给一个光明的尾巴,宽慰一下我观尽世态炎凉的心。”

这大概是刘黎说过最有哲理的话。而她的真理,只会出现在嗑着瓜子,看着狗血剧,被我鄙视后奋起反击之时。

这种时候,她大概会想起自己80年代的大学生活,想起自己挥斥方遒的二十岁。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我会有李软软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她说因为你出生时皮肤红如火,头发硬又长,不用打屁股就自己哭得起劲,一看面相就知道是个任性固执的主,所以防微杜渐,从小把你叫软了。

我知道,她在自欺欺人,因为我们是一路打着架共存到今天的。晾衣杆,筷子,菜刀,都是她追杀过我的武器,而每一次都是以我逃进书房把她关在门外打死不开门告终。

后来她搜查我窝藏起来的数学卷子时,才发现书房门后,被我用粉笔写满了“刘黎大坏蛋!”“刘黎神经病”“刘黎最讨厌”,而她闷不吭声把自己的名字擦掉,全都换上了“李软软”。

她说这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且恐吓我说口出恶言要下地狱。我指着“李软软”三个字说请问这又是什么意思,她说我怎么忍心看你一个人下地狱。

我的爱好是蹲在街边看人。人群可以解决我的一切问题。

沾沾自喜的时候,看着满街行人都貌似幸福洋溢,觉得自己的骄傲其实很微小,谁也没空看你表演。难过的时候,傍晚坐在小区里看一个个窗口,觉得每盏灯光里都有故事,那么多灯光,隐藏那么多眼泪,于是,我就平衡了。

所以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特别有用的爱好。

刘黎的爱好是剖析人性。她似乎永远都能剥开你一层层粉饰过的话语,找到你没有表达的核心,而你不曾在意的小细节,她早已从中看出隐患。

所以,我成了记者,对人的兴趣仅止于了解。

而她是公务员,可惜没有具备一颗与头脑匹配的野心,因此我失去了成为官二代的机会。

我们的性格始终背道而驰,我也从不想成为她,但是我很信任她,超过信任自己。

她说过最狠的话是,“只要你想到人总是要死的,就没什么可难过了。”

那时候我确实很难过。因为发现生活就和刘黎看的电视剧一样,家长里短,充满了狗血。

离开工作近两年的平媒,初入地方台,做民生新闻记者。生活节奏突然天翻地覆,每天睁开眼的感觉,就像要冒着枪林弹雨不知道能否再有机会回到自己的床上。

经常半夜从郊区和摄像一起往回赶,连天加夜做好片子被告知,不用了。

制片人推了推黑框眼镜,说,以前我当记者的时候,几天几夜做的片,说不用就不用了,都不会有领导向我一样给你做什么解释。干这行,要特别不把自己当回事儿。

我说这个本事,我倒是从小蹲街边给蹲出来了。

她说那就好,我最见不得女记者比爱惜新闻素材更爱惜自己的劳动力。

周舟说自从你换了工作,我的工时也要自动延长五小时。

有时候做完片子,我从吸烟室的窗户往下看,看到他停在楼下的车,车窗外有明灭火光。

我告诉过他,工作和你,是我与这座城市唯一的关系。

我们曾供职同一家平媒,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我过年回家的一个月里,他从家里搬出来,租好了房子,说他可以睡沙发。

我们在一起两年,许多朋友陆陆续续离开这座城市,每送走一个人,就要一起喝一次酒,一个又一个燥热的夏夜痛饮之后,只有我孤零零地留了下来。

他们走之前都会说,快结婚,我们再回来喝酒。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站在他的阵营,但是请原谅,我依然还没有找到婚姻的意义。而在这件事情上唯一不着急的,就是刘黎。她说一个可以给全组同事带一年早餐、十年不联系的同学突然张口借钱马上答应、谁求他点事儿都当大事儿的好男人,不一定就是好男人。

但是我来不及和她讨论这个命题,来不及思考两个人的未来,也来不及体谅周舟的心情,因为我每天大部分时间,扮演的,都不是自己。

第一次暗访任务,是在某品牌售后服务店,我心惊胆颤携带针孔摄像机潜伏进去,故作镇定,四处闲晃。突然周舟的电话打来,问我在干吗,我脱口而出,出来采访呢,瞬间就有几个店员把目光锁定在我身上,我连忙灰溜溜落荒而逃。

这件事情成了全组的笑柄,还被写进了新员工培训材料。

后来我成功演出与饭店分成的导游,曝光旅行社与餐饮业同宰外地游客的勾当,这才一雪前耻。但是那一次我将工商局某官员那一句“我不懂怎么执法,你教我怎么执法”只字未剪,做进新闻,害主任被请去喝茶。

接着我又扮成无知少女,去药店涕泪连连买验孕棒,拼命忍住不笑场,再按照药店员工的介绍,拽着一男同事去私人医院登记人流。当然我有艺名,叫李小强。为此还特意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当然这一次我没敢告诉刘黎,但是节目播出第二天她就一个长途给我扔过来,“难道不拍脸我就听不出来你的声音吗?如果你想做正义使者,因此遭遇危险,我都不会阻拦你,但是,做任何危险的事情都要让我知道,否则我只会更加担心。”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她有点像个正经的母亲。甚至有一点我不要你死于一事无成那种大义凛然。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什么英雄梦,我想那些参与黑幕报道,甚至被送出国躲风头半年之久的记者们,也未必就认为自己是超人化身。也许只是因为选择了这样一份工作,拿一份工资,付出一份劳动,这些危险,也都是分内之事而已。

就像汶川地震时候丢下孩子逃跑了老师,求生本能无可厚非,但你是老师,桃李满天下是你的荣耀,那么保护孩子,就是你的责任。

每天睡下之前,我都和周舟说,你说明天,我又该演什么呢?

短短半年时间里,我扮演过咖啡店员,KTV侍应生,饭店服务员,配合英勇男同事偷拍各种黄赌毒,当然,我是躲在外面随时准备报警的那个。也见过砍死父母的儿子,为了一间房打得头破血流的亲兄弟,农民工丢了工资坐在街边嚎啕大哭,寻找女儿的妈妈每天堵在电视台门口。

周舟说你们的生活太惊心动魄,我说我从不觉得惊心动魄,只觉得锥心刺骨。突然有一点怀念平媒的主旋律,这样的工作做久了,对生活就基本不报什么希望了。

这世上最重大的新闻不在政治,不在战争,就在市井坊间。

我越来越觉得人是最可怕的生物,恶与冷漠,是这种生物的本来面目,就像最简单的草履虫一样,趋利避害,是唯一的条件反射。善者伪也,这话没错。

主任大概是看我拍完火灾现场连线回来之后抽空了三包小熊猫,精神极度委顿,于是拍拍我的肩膀说,这周你来做晚间送礼吧。

于是我就提着谷物大礼包,和摄像一起开着车,流窜一个又一个小区,敲开一户又一户陌生的人家。

突然有了一种闯进曾经默默偷看别人家窗口的感觉。

有怒气冲冲的男子在打开门的一刻看到我伸上前贴着台标的话筒,立刻换上笑容,招呼神色有点尴尬的太太来接受采访。我看到了他们的灯光,只看到笑容,他们把悲伤藏了起来。他们也同我一样,在扮演一个不是自己的角色。我叫记者,他们叫幸福一家。

周舟依然坚持来接我,有时候会迷路,我就在小区门口找一家小店,一吃一碗面等他,放很多很多辣椒。然后辣到突然想哭。

我突然很想刘黎,想念她看完电视剧,评头论足,头头是道的样子。其实我总是很想她,只是形式不同,最多的方式,是拒绝和周舟回家。我想我是嫉妒他,想回家,父母近在身边。

送礼的最后一个晚上,和摄像分手,我买了一杯热奶茶,蹲在街边,看夜色一点点蔓延,等待停在我面前的一辆车。

手机有消息。我翻了半天,才确定是哪一支手机。我有三部手机,一部刘黎专用,一部电视台专用,我最怕的就是后者。收到短信不回复,三次未接电话,扣钱。用生命在赚钱,说的就是我们这些做民生的小记者。

短信来自我的常用手机,陌生号码,说管好你的男朋友,吴然在周舟那里实习你知道的吧?

吴然是我的师妹,是刘黎朋友的女儿。大三那年,在刘黎的热情参考下,她考来我所在的学校,要我多照顾。我跑了好几个宿舍楼才找到她,一起吃了饭。是个大眼睛,乖巧内向的姑娘。我总和人夸她,把自己最好的朋友介绍给她。对她说,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我,我是姐姐。

其实她也没怎么找过我。她想进学生会找过我一次,我给朋友打电话,她进了宣传部。

后来就是她想来我所在的平媒实习,找过我,我和周舟打了招呼,她便来了。

这以后的接触才慢慢多起来,一起狂街,看电影,有重要采访都会带着她。有转正机会我也使劲儿帮她推销,结果主编都被我骚扰得在QQ上装死。偶尔带她出去吃饭,她说起寝室的女生孤立她,针对她,说起那些看似很好的朋友其实都是有事儿才找她没事儿不理她。并且说我有周舟真好,有依靠,就算不上班也行。

后来她要考研,就不再实习。我来到电视台之后,也帮她投过校招简历,可惜没通过。再后来就是她告诉我考研成绩出来,进了复旦面试。说想回来先实习。我自然希望她来电视台,但是她说不熟悉,想回周舟那里。

后来就没有下文了,她再也没有找过我。

紧接着又来了一条信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舟对吴然特别好,生病了给送回学校,手机丢了买手机,天天聊天,吴然都是很被动的,考虑到和你的关系,她很为难。我不想她受伤害。

我喝完一瓶奶茶,打了一个电话,周舟的车停在了我的面前。他说你怎么了,看起来心情不佳?
我把手机举到他面前,说说看吧。我给你一个说实话的机会。
我想他大概做了很久的心里斗争,最后说,我本来想,瞒过去就没事儿了。
有事儿还是没事儿呢?
没事儿。
那到底是什么事儿?

不知道这一刻是刘黎的智慧附体,还是平时采访总是一个故事听三四个版本,我习惯了拼凑完整的事件,甚至觉得我应该拿一个话筒对准他。

他是一个不会说谎的人,所以我知道,这一刻,我能够得到真相。

他说我就是帮朋友一个忙,没想别的。过年时候她发短信祝我新年快乐,我记得你说她要考研,就聊起来了。那时候我值班,压力大,她挺愿意听我说话,你之前说,不希望友情爱情亲情混为一团,你需要不同的圈子,我怕你不高兴,就没提。

后来她说其实和你不是很熟,不算是好朋友,也问起我们两个的情况,我就把不愉快的事情都说了。觉得自己在忍,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为我也付出一点,能顾虑一点我的感受。因为说的多了,就觉得算是好朋友了。你知道我很容易信任别人。后来她就说考研没考上,想来实习,父母不同意,自己坚持回来找工作的。她也不好意思和你说没考上。

结果她来第一天就生病了,下班来我跟前,话都说不出,我说那我送你吧。再来上班是一个星期以后,公交车上手机丢了,一来就站到我旁边哭,说不敢告诉爸妈,不敢要钱,怕被骂,本来就不同意她回来。我说那我先借你,等你找到工作再还我。那天她总哭,我就把她送回去了。第三次,她已经下班,过了四十分钟发消息说等公交等了四十分钟还没来,冷死了,这意思就是让我送啊,那就送呗,你妹妹,我朋友。

他把手机拿给我,给我看聊天记录。基本是,周舟抱怨我和别的男生出去吃饭,她就会问我打扮了多久。周舟抱怨每次都要等好几个小时我才下班,她就说反正你又不是没等过。她问周舟求婚结果,周舟说你以为我想结婚啊,她说其实我和你更熟,如果不是因为先认识她,我肯定站在你这边。

我说,周舟,这件事我很伤心,伤心在我是农夫,遇到了一条蛇。

我说完推开车门,打电话给主任请假,买了当晚回家的机票。

也许这是第一次,我觉得我和这座城市,也许只有一条纽带,就是周舟。

在我敲开家门,放声大哭的时候,刘黎说,单纯,善良,对谁都好,是你最开始喜欢他的地方,也一定会是你以后最讨厌他的地方,我早和你说过。

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是安慰自己女儿被人伤了一地玻璃心的态度吗?

她白了我一眼说,这样一个不聪明的男人,你自己愿意操心受累,我说你听吗?

我说老李还不是一样,是谁被借了十万块钱十年都没还?不是你老公?

其实在周舟来之前,我已经给吴然打过电话,她矢口否认,并说给我发短信的那个人一直追她,她只是拿周舟做挡箭牌,没有手机的事情,并且用极为难听的话咒骂她口中的那个人,说他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而我,四年来,第一次听见她说出那么多脏话,仿佛从不认识她。

好像是偷来的一段时间,晚上和刘黎一起看自己的节目,有录播的系列视频,从电视里看着自己,好像看到了两年来自己走过的每一步。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我只是个小记者,但是每一步,都是自己的努力。

我说刘黎,你女儿没长歪,你得庆幸。
她说我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可能生得出贱人。

见了一些朋友,看望一些老师,刘黎每天带我去不同的火锅店吃饭,请假陪我去郊区爬山钓鱼,骑车烧烤。她说这叫庆祝我分手快乐。

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周舟捧着一束盛开的向日葵出现在我家楼下。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在这种情况下和刘黎见面。

我说我从来不知道你心里有那么多不满。
他说我以为和别人抱怨完,就不会和你吵架,我不愿意和你吵架。但是我错了,这样不会解决矛盾,只会埋下炸弹。
我说说实话是我的底线。
他说我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我不理解,所以就忘了尊重。
我说我对她的好,帮她的忙,你全都知道。你竟然相信她说和我不熟。
他说我没想到她会在自己前男友的面前那样说你,我说她应该和你道歉,她问我,为什么。我突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好像,不认识她了。

而那个她,才是本来的她吧。撕下人皮,才让你发现,你从未认识过她。

我说又是一出好戏,不是么?连她口中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们也都没能够听到真话。

可是周舟,突然眼睛红了。他说对不起,我从来都不想在你的戏里扮演不堪的角色,跟我回家,好不好?

好像大幕拉开,我突然退回到观众席的位置上,看着自己与周舟的对手戏。

突然我才明白,每个人都是演员,每个人都在演戏,你看到的生活,永远都是被表演出来的,你认识的那个人,也绝不会是那个人。

我说周舟,摘下你所有的面具,陪我一起做个聪明的观众。

那天晚上,老李照例在外面应酬。我和周舟陪着刘黎看电视剧,她说电视剧里的坏人,都有逼不得已的理由,在伤害了最亲近的人之后,会最终痛哭流涕求得原谅。但是现实中从来不是这样,人们只会竭力掩盖自己的错误,并奋起反咬他人。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不过,做个好人,总没有错。

“这世界上真的有好人吗?”我打了一个哈欠,“有时候,我恨不能把话筒当锤子,把我的采访对象脑袋砸开花。有时候,我真希望那个一直偷我采访稿替换我素材的女人赶紧得重病!有时候,我会以为这次回来,我坐的公交会把吴然撞死。我,也是这么可恶的人。”

可是刘黎却笑了笑,说:“只要你想到人总是要死的,就没什么可难过了。”

从此以后,比我大三岁的周舟,再也不敢在我的面前说自己是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想,大概是刘黎吓到他了吧。


姚瑶,作家、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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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比你孤独
来源: 李淳的日志
为了庆祝英国公务系统停摆,讲几个小故事吧,关于寂寞/孤独的,保证比郭敬明们讲得好。

1. 以前曾经去华为面试过,填表时有一项须注明,是否愿意应聘海外项目职位。其实华为的海外销售经理、售前售后工程师之类的薪资高得离谱,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低调沉稳的技术黄牛。不过就是太枯燥无聊了,尤其在一些政局动荡的第三世界国家,子弹满天飞,根本不敢出门,惟有天天呆公司宿舍里对着技术白皮书撸管。坊间流传着两个著名的关于华为驻外工程师的段子,一是巴基斯坦还是哪的华为员工在宿舍院子里养了一群鸡,不用于下蛋也不用于食用,用来赶着满院子跑,打发时间。。。。二是南非约翰内斯堡的华为基地曾经收到当地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信,内容是抗议华为员工在基地旁边的海滩上将海龟翻身,导致海龟再也无法翻转过来而活活饿死。。。他们真的是太寂寞了。。。。。

2.小时候看过柯南道尔的一篇短篇小说,叫《卢浮宫博物馆的奇闻》。写一英国人在卢浮宫里迷路了(SB么),闭馆时被关在了里面,却有幸遇到了奇迹:一名长得比木乃伊还恐怖的馆员在深夜偷偷打开了盛装一位女性木乃伊的木棺。被英国人发现后他讲述了实情,他原是古埃及的一名法术师,机缘巧合和朋友一道研制出了长生不老药,服用后能抵抗衰老、暴力的伤害。这并不是永生.但它的效力可以维持好几千年。---------这药的负面作用是当你活腻了的时候,想死也死不了。。。比如这埃及哥们,他在给自己服用了药剂后,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爱人用药呢,爱人就得肺病死了。。。。古埃及人笃信有阴界,这下阴阳永隔。更气人的是法术师的那位合作伙伴也暗恋着那女人,他在女人死后独自发明出了长生不老药的解药,自己服下后立马嗝屁去阴间调戏朋友妻去了。。。这让那法术师气得要死,他试验了无数种配方,却终因缺少一种稀有的珍贵药引而发明不出解药。。。。然后就这么孤独而猥琐地活了3000多年,走遍全世界,从奴隶社会开始,眼看都要实现共产主义了。。。却在这个夜晚终于有机会打开了女友的棺材,在棺材里发现了自己合伙人藏在其中的解药药引。。。然后他迫不及待地服下,很快就迅速衰老并且死亡。他死得比古往今来任何一名自杀者都要快乐,这不仅仅是因为能够得以和爱人重逢(或者目睹爱人和自己朋友在另一个世界给自己戴帽子),更是一种从万世的孤独中终极的解脱。。。看完小说后,我时常想象那3000多年的岁月,这人是怎么熬过来的。那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愿意用几世换我们一世情缘,希望可以感动上天,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这哥们的故事可以改编成《求法老》了。。。。。

3. 还看过一部自认为是我看过的最棒的短篇小说,Ray Bradbury原著的《浓雾号角》。写的是一只从6500万年前的大灭绝中幸存下来的蛇颈龙,竟得以长生不死。。。。(估计是吃了埃及人发明的仙丹),全世界就只有它一只蛇颈龙了,孤零零地活在大海深处。每年冬天的浓雾时节,海港的灯塔会发出低沉的号角声为过往船只引路。那号角像极了蛇颈龙的叫声,每年都会将那只死不了的活化石蛇颈龙从海底引上海面,它大概以为那是同类的呼唤。。。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在最后,经过大自然多年的教育,它终于进化出了一点智商,发现了这压根不是自己的同胞,发现恐龙界真的只剩下自己活在这个地球上了。于是它悲愤地毁掉了灯塔,潜入了海底,从此再也不会听到那熟悉的呼唤。。。也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每次想到这只蛇颈龙,我就觉得眼角隐隐然有清泪溢出,那是古往今来最孤独的生物,活在黑暗、高压、寒冷的海底,并且由于没进化出前肢,打不了飞机,在苦寂中独自度过了亿万年。。。。。想想就难过。我们失个恋和它比起来算个锤子。

4. 这是我能想象的最终极的孤独。严格说来在我接触这个理论之前,连想也想象不到。你们能想到吗?

先讲讲此理论的主角,反物质。关于反物质的概念,简单说来就是由带正电荷的电子组成的物质,它们和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电荷的正负属性相反而已。可以想象宇宙里存在一个反物质构成的你,终于有一天和你本尊相逢了,你们激动地伸出右手深情相握,却在接触的一霎灰飞烟灭。。。。并释放出比氢弹爆炸还巨大的能量。

一开始反物质只是狄拉克的数学假设而已,直到在实验室里真正制造出了反氢原子等反物质粒子。虽然存在时间极短,迅速泯灭,但是真实地验证了反物质在宇宙中的确存在。

真正吸引我的理论,是诺贝尔奖得主理查德-费曼提出的反物质猜想。他由麦克斯韦方程推导出两个解,发现在数学上,一个在时间中正向前进的负电子和一个在时间中逆行的正电子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反物质不过是在时间中逆行,即从未来向过去前进的正物质而已。反物质和正物质的对消泯灭,实质上是正物质在时间轴上的突然掉头,回到过去的同时变成了反物质。(即2分钟前的反物质,在1分钟前和正物质对消,实质上是该正物质在1分钟前开始了时间上的逆行,变成了反物质。2分钟前你看到的反物质就是在时间轴上逆行回去的这个正物质而已。)

更加震撼的理论如下,费曼由此解决了困扰物理学界多年的基本粒子问题:为何世间万物、大至星系、小到原子,都会展现出不同的属性,例如银河系和仙女星系、我和毛主席,氢原子和氧原子,没有完全相同的个体。但是在电子身上是个例外,世上没有“大电子”、“小电子”、“性感电子”、“高帅富电子”之说,你也无法在一个电子上刻字,然后送给自己的女友。组成宇宙万物的无穷多的电子,是一模一样的,找不出任何差异的。

费曼由自己的反物质假设完美地解释了这一困扰:因为从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整个宇宙本来就只有一个电子。没错,全宇宙的庞大的空间、数不尽的星体和物质,其实都是这一个电子在不同时空的分身而已。它从大爆炸开始,在时间轴上正向前进,直到宇宙的末日,又掉头回去,变成正电子,在时间里逆行,逆行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就这样永世无休止地循环下去,这个电子出现在了时间轴上的每一个点,出现在了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三维世界的我们看来,空间里布满了数不尽的电子,构成了世间万物。

其实它们,包括我们自身,你的父母亲人,你的恋人,你养的狗,狗拉的屎,曼哈顿川流不息的人潮,塔克拉玛干寂如死水的无人区,兰桂坊莺歌燕舞的不夜城,海底两万里那只无尽孤独的蛇颈龙,万事万物都一样,都只不过是那同一个电子正行逆行了无数次的分身而已。整个宇宙就这么一个电子,孤零零地从天地混沌走到宇宙毁灭,再倒回去重来,周而复始。

假如这理念是真实的,你还觉得自己孤独、寂寞吗?还会去海滩翻乌龟,去养鸡场赶母鸡吗?

你能想象出比这更文艺的电子,更孤独的个体吗?

能想象出来的话诺贝尔文学奖、物理奖也许都是你的了。

我这就赶紧想去。。。免得被郭敬明、安妮宝贝这些孤独界的话事人给抢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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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感赝品
绿妖

春节回家,被人们脸上的表情触动。那是一种笑意,嘴角浅浅撇着,里头有质疑,并随时准备变成冷笑。它凝固成一种类似面具的存在,浅浅地挂在人们脸上。人们大概并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表情,因为谈话内容,与此相去甚远。

访问陈丹青时,我提及三个中国人在一起就像难民,他敏感反问:这是谁说的?他出过国吗?我说是同事礼拜天,出过国。陈丹青点头:当初出去最刺激的经验是:为什么中国人在美国街头都像难民?用不着三个,一个就很像。我从橱窗里看到我自己,也像个难民。

其实不用出国。若你留神周围,就会发现,年纪越大,脸越难看。以电视剧《乡村爱情》为例,里头的年轻人都还正常,但是中年以上,普遍的丑。不是生理上的丑,是整体上的憋屈、不舒展,是眼皮垂着斜眼觑人,是随时准备点头哈腰的驼背屈膝。那种视觉上的不舒服,像小时候看畸形人展览,一个背上长了大肉瘤的侏儒的感觉。后者是肉体的畸形,前者是精神上的。从这一点来说,《乡村爱情》是镜子,照出我们周围人的脸。

又比如,在中国人的长相中,有一种面容是独特的:领导相。它是服装、发型、皮带、威严度的综合指数。这种面相,和我刚刚提到的《乡村爱情》中那种随时准备点头哈腰的面相截然相反。它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但是,把一个领导混在一百个群众之中,让电视观众投票,观众也绝不会走宝。我们的生活方式内化为思维方式,又外化成面相。

冷笑面具的诞生,是因为长期的怀疑、不相信,随时准备攻击与自我防卫。我的一个女友和男朋友分手原因之一是,男友爱讥讽她,抓住她每个出错的瞬间嘲笑她,令她崩溃。但我理解她男友,因为我就在这样环境长大。在贫瘠如沙漠般的世界,人们也还是渴望欢乐,艺术和宗教的源头被堵,只剩下俗世,最直接的欢乐来源于身边人。

欲求欢乐,祭坛上的供品,讽刺远胜赞美。少有人能从赞美他人中得到欢愉,但讽刺带来狂欢,则是相声之经久不衰早已验证过的。同时,对智力来说,赞美不如讽刺。要脑筋极灵光,才能抓住每个可笑的瞬间,演绎成段子,再三供人咀嚼。在此过程,智力得到锻炼及愉悦。对小孩来说,这是个危机四伏的世界,你的每个口误、每次倒霉都会成为亲人欢乐的源泉,大家相互侦查,相互窥伺,随时等待发笑。当然,孩子很快学会抓别人的倒霉瞬间,抢在所有人之前哈哈大笑,这样的孩子被称为聪明。我们就是这样相互讽刺着长大,个个都是相声演员,小品明星。成年之后,我们和最亲的人的相处也依然如此,以讽刺表达亲密,以嘲笑表达爱意。

虽然欢乐祭坛上的供品,讽刺远胜赞美。但是,人也需要被赞美,被爱。此需要促成了另一种相处模式:赞美、鼓励,并从中得到欢乐。并不奇怪的是,它更常见于较富庶之地,教育程度更高的人群中。这是我那位女友和她男友之间的痛苦来源,他们的童年不同,欢乐模式不同。

讽刺型欢乐是攻击性取乐。攻击者欢乐、围观者欢乐,只有被取笑者吃瘪。但是攻击之矛随时调转,每个人都可能被嘲笑。这让春节聚会变得刀光剑影,险象环生。这也是每年春节后,网上吐槽一片之故:久不历练这样大场面的年轻人,骤然到一比职场还凶险之地,怎不惊出一身冷汗。
   
刀光剑影之外,春节聚会还有一大特征,就是弄假成真。平时未必多亲密的关系,到春节时,酒桌上,酒酣耳热,亲热话说多,把自己就感动了。关于中国式人情,热闹但总给人肤浅感,心理学家武志红举例:家里阿姨要给他拔白头发。他说不用。阿姨再三要求,并拿着夹子追到书房。他总结为何她的善意让自己堵心:"她封闭了自己的心,切断了自己的感受。她是个非常好的人,这次也特别想对我好。然而,因心是关闭的,她根本就没接受到我发去的信息。"
   
封闭的交流,只能交流一些套话,谁也不会从套话中得到情感满足,只好自我催眠,弄假成真。在年轻人看来,这场景中有不可饶恕的虚伪感。别忘了,年轻人有强烈的心灵洁癖。他们拒绝进入这个模式。既是说,在这种团聚中,不仅长辈的心是封闭的,年轻人的心也是闭合的。
   
但是再往下想,交流能力是怎么失去的?因为,在传统里,真正宝贵的感情是不需要、也不能够表达的。父母对儿女,亲族之间,何曾有过"爱"字?这缄默温静的传统,在内在文化核心被割断、失去再生能力之后,又遇到要求表达、要求交流的现代文明,顿时手足无措。于是,人是真的、关系是真的,感情是假的。所以要弄假成真。人们不具有细腻的深入交流能力,只能以赝品替代。赝品是假的,却满足了真的需求,真的渴望。
     
不再憎恨,只是叹息。即使是挂着冷笑的面具,即使以嘲笑表达亲密,即使这交流让人痛苦,也要看到在这笨拙的交流之下,流动着的另一种本能,它不曾被表达,也不能表达,赝品既是对它的反射与仿造。

绿妖,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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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before:真的是这样。当我拎着挎包准备和朋友一起出发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到达了。没有什么,是必须的。

我这些年的变化,就是行李越来越少
文/王路
春节前,北京西客站。我背着半包行李候车,和身旁一个老乡攀谈了两句。他说小伙子你这是回家过春节吗,我说嗯呐。他说那你咋没有行李,我说有啊,背在身上呢。就这一个小包?他惊讶地问。我说是啊,行李少,一个小包就够了。
2005年春节回家,我拖了一个40斤的箱子,装着各种要带回家的东西,背了一个大包,塞满了要换洗的羽绒服、毛衣毛裤、秋衣秋裤、牙膏牙刷,还提了一大兜要在火车上吃的苹果、泡面、瓜子和饮料。2013年春节回家,我的行李只剩半个背包。想想觉得有意思,其实我这八年的变化就体现在行李上。
2005年春节回家,我花了一个晚上收拾行李,把箱子和背包都塞满之后,发现还有许多想带回家的东西没塞进去,然后思考是该少带一件外套还是少带一条毛裤。那些买来的书,我仔细比较哪一本带应该回家看,哪一本可以留在学校等假期回来再看。2013年的春节回家,我花了中午一顿面的功夫思考带什么行李,发现甚至可以没有行李。——钱包揣左裤兜,手机揣右裤兜,火车站买瓶水,就可以回家了。——内衣和洗漱用品都可以在家买,走亲访友的礼物也可以在家买,吃的喝的车上都有,其实真的不用带什么,比平时出门逛街多带的只是一个手机充电器而已。不过考虑到一年才回家一次,不捎点“北京特产”似乎不太好,就去稻香村随便买了些东西,再带一套内衣,丢一本小书进去,背包还剩一大半空间,我已经觉得东西足够多了。
当年从广州回家,广州火车站还没有整修,挤得寸步难行。乘客中有人扛着大电视上火车,还有人带着整箱的苹果、橘子回家,我就很纳闷,好像家里买不到苹果橘子一样。这回候车厅里碰见的老乡,也是个农民工,他拿只扁担,一头挑着被子,一头挑着脸盆。我突然觉得,他们不能发财致富的原因,就是因为行李太多了。——连二十块钱一条的草席、七八块钱一只的盆子都要背回家,这么长的旅途,背负着这么多廉价的东西上路,多累啊。
我问老乡:“节后不来北京了?怎么把被子脸盆都带回家?”
他说:“不知道还来不来,这边房子退了,东西没哪搁,扔了太可惜。俺们挣钱不容易啊小伙子,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你看这脸盆不值啥钱,要说扔的话,那席子也该扔,要是都扔了,这些东西杂七杂八放一堆也值不少钱啊。”
我问:“这边没有老乡吗?不好带的东西可以先放老乡那儿啊。春运这么挤,这么多东西背着多累啊。
他说:“哈哈,俺们就是干力气活儿的,这累啥。”
后来我跟Q聊起这事,Q说你不晓得,在你看来背着大彩电、扛着厚棉被挤火车很累很辛苦,对他们来说,这太正常不过了。他们有的人,每天扛着十几斤重的打孔机,在几十层高的楼外面打孔装空调,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有的人给人搬家运行李,七八十斤的箱子从楼下扛到楼上。他们能够排上几十个小时队去买一张火车票,对他们来说,扛行李挤火车这种事,根本谈不上累。
Q说中要害了。那些农民工们明白要节约一只脸盆、一张席子,却不明白要节约自己的体力和精力。那些家当物品对他们而言很宝贵,而体力和精力则很廉价。他们太看重外物,太看轻自己。荀子说: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人在做出每种选择的时候,都是有取有舍的。如果只看见一端,在这一端拾取得越多,在另一端势必舍弃得越多。
我见过两位老师,他们风格截然相反。Z老师书房里堆满了书,文史社科、理工农医、杂志报刊都有,简直就像一所个人图书馆,他平时什么书都读,课堂上旁征博引,辩才十足。C老师书房中几乎没有书,他说自己十多年来都不再看专业之外的书了,他的签名是“用志不分”。我大一时很佩服Z老师,觉得C老师学问平平。到了大四,看法完全反过来了。
行走世上,有人行李越来越多,有人行李越来越少。突然想到禅宗为什么“不立文字,明心见性”,大概因为达摩的行李太少了。达摩从西域来中土,空着两手,过长江时,一只芦苇漂着就渡过了。如果挑着两担行李,芦苇肯定要沉下去。玄奘从西域回来,驮着几大车经书,于是有了典籍浩瀚的唯识宗。达摩什么典籍都不带,于是有了不立文字的禅宗。
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从一个国度到另一个国度,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谁不是只身而来只身而去。最重要的总不在行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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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怕飞的鸟
大鹏
好笑的是,我的名字是一只大鸟。不好笑的是,我竟然怕极了飞行。

我是在2008年4月患上恐飞症的,那一天我从北京飞上海主持尚雯婕在一所大学的歌友会,突然的一股气流,让机舱瞬间变得透明,我就悬在万米高空,整个人紧绷的好像一动就要碎了。那是我生命中最长的一个多小时。

其实是前一天熬了夜,又是早班机,身体状况很糟糕才出的问题,但这扇门被打开以后,就再没关上。

那年提早就预定了5月份的出国旅行,她满心期待,坐火车回到北京的我,越想越害怕,还偷偷哭了好几次,后来还是去了,一是爱情的力量,二是退订手续费确实挺贵的。

那次长途飞行很浪漫,国外的月亮挺亮,星星也格外大个儿,大部分乘客都睡着了,没福气看到。我是害怕得睡不着,飞机时而颠簸,我就干脆站在机舱里听歌跳舞,努力让自己的振幅超过飞机的振幅,我刚刚说没福气看到,其实是指我的舞蹈。那晚跳完了麦当娜,就跳碧昂斯,后来跳李宇春,因为那年流行一句话,“信春哥,得永生”,我在想,听李宇春的歌,应该就可以平安吧。

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李宇春的歌,特别是有一首叫《小宇宙》的,几乎每次一听到它,飞机就不颠了。

恐飞让我一度非常自卑,感觉不会再洋气了。

我是主持人,尽管不算红,也总是出差。我的原则是:五个小时以内火车能够到达的地方,绝对不飞,五个小时以外的,我宁可跳舞,也不要闻那么久的泡面味道。2010年在沈阳主持一档周播的电视节目,我一年坐了一百多趟火车往返于北京沈阳,坐到连中途葫芦岛站卖茶叶蛋的大妈都认识我。那档节目负责订票的工作人员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主持人坐火车赶路,助理则是飞机往返,我实在不愿意连累着别人也和自己一样,更何况到了北京站还永远打不到车。

2012年夏天我接到了湖南卫视的邀约,主持一档小日播的节目,那时候北京到长沙的高铁还没有开通,火车要十几个小时,只是因为每周都要飞,我决定放弃这个机会。当年坐飞机去沈阳的助理已经被公司晋升为经纪人,他劝我说:你知道在一家电视台,主持人们为了争一个日播节目,斗得多惨吗?你知道一旦登上顶级卫视平台,对于你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这次人家给的钱还挺多的吗?

我只知道自己是真的怂,每次出发去机场,都要一步三回头,和周围的一切道别,依依不舍,眼里是每一个细节,每次飞机落地,就是重生,如果不是怕空姐误会,真想和她们每个人拥抱。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开发了很多种克服恐飞的方法,除了跳舞,最常用的是冥想法。我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驾驶宇宙飞船的勇士,与外太空来的邪恶力量展开较量,飞机的每次颠簸,都是在我控制之下的飞船变向;想象自己是赵本山,是成龙,是姚明,是每天都要坐飞机的职业球员,要去打客场的比赛,或者是世界巡演;想象飞机是翱翔的大鸟,自己是一片鸟毛,又到了迁徙的季节,这起伏多么美好。

恐飞症没有好转,附赠精神分裂。

后来还看了很多书,百了很多度,学习了很多航空知识。也打听过淘宝上的蒙汗药,还折腾自己整宿不合眼,劳累过度争取上飞机睡觉。因为确定和空姐搭讪是不会缓解症状的,主要是她们也不太乐意和我唠。

我现在还是每周都飞,已经成为两家航空公司的金卡会员,登机牌连起来能绕我家一圈,写到这里,也许有的人已经猜到,我终于克服了恐飞。这的确很励志。但你们没猜对,我还是那么怂,唯一进步的,只是终于肯把这件事说出来。

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有逆转的结局。不是每一种恐惧,都需要彻底治愈。也确实是在我发现它无法治愈以后,转而接受——每当她送我到机场,我们深深拥抱,有点害怕的事情其实也挺好的。

否则眼前的世界,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值得珍惜。

大鹏,节目主持人、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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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

伊塔洛.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铁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我发现,大家并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肚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象是说我不过是说漏了嘴。
撬门板这件事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终于把门板撬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 。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了进去。
“只要那些狗娘养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
“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心里有点害怕。
“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说:“要是能把他们统统杀了就好了。”
接着,他们派我出去,到街角探探风,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出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阴影里,慢慢地朝我移过来。我就加入进去。
“你干什么!”旁边的人严厉地低声问道。
“那边有情况。”我指着那个商店说。
“收回你的胳膊,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好的。”说着,我也在墙边蹲了下来。
另一个说:“只要我们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就可以把他们活捉了。”
“他们好像没有很多人。”我说。
于是,我们一点点地朝前移动,所有的人都屏着气息,蹑手蹑脚。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现在他们逃不掉了。”我兴奋地说。
“我们终于可以在现场抓获他们了。”有人说。
“这些不要脸的混蛋,胆子也太大了,竟敢破店而入!”有人低声吼道。
“真是混蛋!”我愤怒地重复道。
由于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有人提议派我到前面看看,探探风。我就又回到了商店里。
“情况怎么样?”一个人一边忙着装东西一边问我。
“有人来了,不过他们离这儿还挺远呢。”我说。
“快,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另一个人说。
我们的嘴角都挂上了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备感痛心的。”我说。
接着,我们从商店后门鱼贯钻出。
“那群白痴被我们愚弄了!”我得意地说。
这时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接着,那群追赶的人就从商店的后门冲了出来。我们被吓坏了,撒腿狂奔!在路上,我被绊倒了三次,渐渐落在了后面。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的队伍里!
“快点,快点!”有人对我说:“这次千万不能让他们跑掉了!”
“他们已经跑不动了!”我高兴地说。
那群被追赶的人果然越来越近了,我大声喊道:“快点站住吧,你们跑不掉啦!”
终于,我追上了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朝这边跑,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
我就和他们一起跑。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有个人从巷道口闪出身子,对我说:“快快快,这边!我看见了,他们朝那边跑了!”
跑着跑着,我停了下来,浑身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把双手插进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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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蒋方舟:伉俪


第一对伉俪是小朋友,男生是我的大学同学,学建筑的,女生是他女朋友是同校同系的小师妹,个子高高的,脸庞洁净,和他们聊天,忽然很羡慕他们的生活:画图、参观、旅行。过年的时候,两人一起去了东南亚,他们先是共游印度,然后一个去了越南柬埔寨,一个去了泰国缅甸,分头旅行,结束之后分享彼此的见闻。
两个人有共同的爱好和经历,聊天永远不愁没有话题。两人都是家境很好、心胸豁达的年轻人,眉目间都是活泼上进的神情,现实的、五斗米的焦虑似乎永远与他们无关。
男生毕业之后打算实习,全世界各地逛逛。他的女朋友打算出国留学。两个人都说一个十平方米见方的空间:有桌、床就已经足够了,他们充实到没有时间为未知的未来而恐惧,忙到没有时间去考虑挣多少钱才能享受,最大的梦想是买一个激光切割机,这样就不用和同学抢机器建模型了。
古人说志趣相投,志是目标,目标和趣味一致,的确是相处最高的要求。

第二对伉俪是同事。他们相识也是因为曾在杂志社共事,爱情长跑了几年,终于要结婚了。两个人都聪明、恶趣味、毒舌。他们都只是北京普通白领,精神生活的富足远远大于物质的富余。
聊到结婚的话题,女孩子说,如果你觉得水到渠成,结婚与不结婚已经没有什么区别的时候,那就结婚吧。如果把结婚当做人生重大改变的契机,比如开始安稳的标志,或者改变状态的截点,那么还是不要结婚的好。

最后见的伉俪,年纪已经不小了。男方是我心目中觉得最像作家的作家。一头飘飘洒洒白长发,身材高而挺拔,很波西米亚的样子,说话幽默而温和有礼,举止绅士,又不失天真。他的女伴我也很喜欢,大气、正直、敏锐、犀利。
相约一起吃饭,我先到,正好看到他们手牵着手一起下楼,心里一暖。从前约吃饭,,他们吃完也是手拉着手一起坐地铁回去。这才有灵魂伴侣的感觉。
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一直没有结婚。后来一晚在拉斯维加斯吃饭,路过一个教堂,彼此约定如果吃晚饭教堂还没有关门的话,就去结婚。吃饭完,教堂果然没有关门,两人结为夫妻。

说起来,我也曾经是个喜欢戳破各种爱情童话的人:沈从文会写漂亮的情书也会出轨;萨特和波伏娃彼此都会写漂亮的情书,彼此都出轨;三毛和荷西的生活里也斥着关于生存的琐碎争吵……
觉得完美的感情不存在,让人对现实更容易满足。
后来见了见这些伉俪们,觉得人一生少年的恋人应该志趣相投,青年的恋人水到渠成,中年时候,两人都是完整而强大的个体,可又离不开彼此。有这样三段恋情,人生的情感经历可真是太饱满了。而在三段感情能够贯穿于一个人一生的条件,是它们不发生在同一个对象身上。
完美的感情求而不得,是苛求所有的元素同时存在于一个对象身上。以善始善终来判断一段爱情的成败与否,想想 可真是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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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塞纳河畔的无名少女——文/冯至

修道院楼上的窗子总是关闭着。但是有一天例外,其中的一只窗子开了。窗内现出一个少女。

巴黎在那时就是世界的名城:学术的讲演,市场的争逐,政治的会议……从早到晚,没有停息。这个少女在窗边,只是微笑着,宁静地低着头,看那广漠的人间;她不知下边为什么这样繁华。她正如百年才开一次的奇花,她不知道在这百年内年年开落的桃李们做了些什么匆忙的事。

这时从热闹场中走出一个人来,他正在想为神做一件工作。他想雕一个天使,放在礼拜堂里的神的身边。他曾经悬想过,天使是应该雕成什么模样─—他想,天使是从没有离开过神的国土,不像人们已经被神逐出了乐园,又百方设计地想往神那里走去。天使不但不懂得人间的机巧同悲苦,就是所谓快乐,他也无从体验。雪白的衣裳,轻轻的双翅,能够代表天使吗?那不过是天使的装饰罢了,不能代表天使的本质。他想来想去,最重要的还是天使的面庞。没有苦乐的表情,只洋溢着一种超凡的微笑,同时又像是人间一切的升华。这微笑是鹅毛一般轻。而它所包含的又比整个的世界还重─—世界在他的微笑中变得轻而又轻了。但它又不是冷冷地毫不关情,人人都能从它那里懂得一点事物,无论是关于生,或是关于死……

但他只是抽象地想,他并不能把他的想象捉住。什么地方去找这样的一个模型呢?他见过许多少男少女:有的是在笑,笑得那样痴呆,有的哭,哭得又那样失态。他最初还能发现些有几分合乎他的理想的面容,但后来越找越不能满足,成绩反倒随着时日削减,归终是任何人的面貌,都禁不住他的凝视,不几分钟便显出来一些丑恶。

难道天使就雕不成了吗?

正在这般疑惑的时候他走过修道院,看见了这少女的微笑。不是悲,不是喜,而是超乎悲喜的无边的永久的微笑,笑纹里没有她祖母们的偏私,没有她祖父们的粗暴,没有她兄弟姊妹们的嫉妒。它像是什么都了解,而万物在它的笼罩之下,又像是不值得被它了解。─—这该是天使的微笑了,雕刻家心里想。

第二天他就把这天使的微笑引到了人间。

他在巴黎一条最清静的巷中布置了一座小小的工作室,像是从树林中摘来一朵奇花,他在这里边隐藏了这少女的微笑。

在这清静的工作室中,很少听见外边有脚步的声音走来。外边纷扰的人间是同他们隔离了万里远呢,可是把他们紧紧地包围,像是四围黑暗的山石包住了一块美玉?他自己是无从解答的。至于她,她更不知她置身在什么地方。她只是供他端详,供他寻思,供他轻轻地抚摸她的微笑,让他沉在这微笑的当中,她觉得这是她在修道院时所不曾得到过的一种幸福。

他搜集起最香的木材,最脂腻的石块。他想,等到明年复活节,一片钟声中,这些无语的木石便都会变成生动的天使。经过长时间心灵上的预备,在一个深秋的早晨开始了他第一次的工作。他怀里充满了虔敬的心,不敢有一点敷衍,不敢有一点粗率。他是这样欢喜,觉得任何一块石一块木的当中都含有那天使的微笑,只要他慢慢地刻下去,那微笑便不难实现。有时他却又感到,微笑是肥皂泡一般的薄,而他的手力太粗,刀斧太钝,万一他不留心,它便会消散。

至于微笑的本身,无论是日光下,或是月光中,永久洋溢在少女的面上。怎样才能把它引渡到他为神所从事的工作上呢?想来好像容易,做起来却又艰难。

他所雕出的面庞没有一个使他满意。最初他过于小心了,雕出来的微笑含着几分柔弱,等到他略一用力,面容又变成凛然,有时竟成为人间的冷笑。他渐渐觉得不应该过于小心,只要态度虔诚,便不妨放开胆子做去。但结果所雕出的:幼稚的儿童的微笑也有,朦胧的情人的微笑也有……天使的微笑呢,越雕越远了。

一整冬外边是风风雨雨地过着,而工作室里的人却不分日夜地同这些木材石块战斗。

少女永久坦白地坐在他的面前─—他面前的少女却一天比一天神秘,他看她像是在云雾中,虹桥上,只能翘望,不能把住。同时他的心里又充满了疑猜:不知她是人,是神,可就是天使的本身?如果是人,她的微笑怎么就不含有人所应有的分子呢?他这样想时,这天他所雕出的微笑,竟成为娼妇的微笑了……

冬天过去,复活节不久就在面前。他的工作呢:各样的笑,都已雕成,而天使的微笑却只留在少女的面上。等到他雕出娼妇的微笑时,他十分沮丧:他看他是一个没有根缘的人,不配从事于这个工作。─—寒冷的春晚,他把少女抛在工作室中,无聊地跑到外边去了。少女一人坐在家中,她的微笑并没有敛去。

他半夜回来,醉了的样子像是一个疯人,他把他所雕的一切—件件地毁去,随后他便昏昏地倒在床上。少女不懂得这是什么事情,只觉得这里已经没有她的幸福。她不自主地走出房中,穿过静寂的小巷,她立在塞纳河的一座桥上。

彻夜的歌舞还没有消歇,两岸弹着哀凉的琴调。她不知这是什么声音,她一点儿也听不习惯。她想躲避这种声音,又不知向什么地方躲去。她知道,修道院的门是永久地关闭着;她出来时外边有人迎接,她现在回去,里面却不会有人等候。工作室里的雕刻家又那样怕人,她再也不想同他相见,她只看见河里的星影灯光是一片美丽的世界,水不断地流,而它们却动也不动,只在温柔的水中向她眨眼,向她招手,向她微笑。她从没有受过这样的欢迎,她一步步从桥上走到岸边,从岸边走到水中……带着她永久的微笑。

雕刻家一晚的梦境是异样地荒凉。第二天醒来,烬灰早已寒冷。屋中除却毁去的石块木块外,一切的微笑都已不见。

他走到外边穿遍了巴黎的小巷。他明知在这些地方不能寻到她。而他也怕同她见面,但他只是拼命地寻找,在女孩,少妇,娼妓的中间。
复活节的钟声过了,一切都是徒然……

一天他偶然走过市场,见一家商店悬着一副“死面具”。他看着,他不能走开。

店员走过来,说:“先生想买吗?”

他摇了摇头。店员继续着说:

“这是今年初春塞纳河畔溺死的一个无名的少女。因为面貌不改生态,而口角眉目间含着一缕微笑,所以好事的人用蜡注出这副面具。价钱很便宜,比不上那些名人的─—”

雕刻家没有等到店员说完,他便很惊慌地向不可知的地方走去了。

这段故事,到这里就算终了。如今那副死面具早已失落,而它的复制却传遍了许多欧洲的城市。带着永久的无边的微笑好像在向我们谈讲着死的三昧。

一九三二年,写于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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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你的生活如何卑微——文/梭罗

无论你的生活如何卑微,要正视它,生活下去;不要躲避它,也不要恶语相加。你的生活不像你本人那么糟糕。你最富有的时候,你的生活看上去倒是最贫穷的。

吹毛求疵的人即便在天堂也能挑出瑕疵。要热爱你的生活,尽管生活一贫如洗。即使身处贫民院,你也可能享受一段愉快、兴奋、辉煌的时光。西斜的落日映照在贫民院窗户上的余晖,与照射在富贵人家的豪宅上一样光芒万丈;门前的积雪一样在早春消融。我只看到,一个气定神闲的人在那里可以过着自得其乐的生活,抱着振奋乐观的思想,如同居住在皇宫里一般。依我之见,城镇的贫民倒是往往过着最独立的生活。也许他们十分伟大,对任何事情皆可坦然受之。大多数人认为他们不屑于接受城镇的施救;但是实际上他们经常使用不诚实的手段来维持自己的生计,这是更为不体面的。像圣贤一样,如同栽培花园中的花草一般来培养贫困吧。犯不着千辛万苦以求获得新东西,无论是衣服还是朋友。把旧的翻新,回到它们中去。万事万物没有变,是我们在变。

衣服要卖掉,思想要保留。上帝会证明,你并不需要社会。如果我被终日关闭在阁楼的一隅,如同一只蜘蛛,只要我还有自己的思想,那么世界还是原来那样大。一位哲人曾说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不要急于谋求发展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各种影响的利用,这全都是浪费。谦卑如同黑暗,展现着天国之光。贫穷与卑贱的阴影笼罩着我们,“看啊!天地万物在我们的眼界中扩大了”。我们常常被提醒,假使上天赐予我们克洛索斯一样的财富,我们的目标必须依然保持不变,我们的手段也将维持基本不变。此外,如果你受到贫困的约束,比如买不起书和报纸,你的经验不过是仅限于最有意义、最为重要的那一部分;你将不得不与那些可以产生最多的糖和淀粉的物质打交道。但是最接近骨头的地方的生活最甜美,你不可能再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较高层次上的宽宏大量,不会使任何人在较低层次上获得损失。多余的财富只能够买多余之物。人所必需的灵魂是不需要花钱购买的。

我蛰居在一堵铅墙的角落里,铅墙里浇注了一点钟铜的合金。在我正午休息的时候,常常有一阵阵嘈杂不堪的喧闹声从外面传入我的耳中。这是我同代人发出的噪音。我的邻居向我讲述他们与那些知名的绅士淑女之间的奇遇,他们在宴会桌上碰见了哪些显要人物;但是我对这些事情,如同我对《每日时报》的内容一样,毫无兴致。兴趣的对象和谈话的主题主要是围绕服饰打扮和礼节举止;但是呆头鹅总归是呆头鹅,随便你怎么去刻意装扮它。他们向我不断唠叨加利福尼亚和得克萨斯,英格兰和东西印度群岛,来自佐治亚或马萨诸塞的尊敬的某某先生,全是短暂易逝、昙花一现的事情,直到我几乎要像马穆鲁克大人一样从他们的庭院中逃之夭夭。

我喜欢进入我自己的世界——不愿引人注目地走在盛大的游行庆祝队伍中,而愿与宇宙的缔造者平等地并肩同行,如果我可以的话——不愿生活在这个浮躁不安、神经质的、喧嚣忙碌、轻浮浅薄的19世纪,而愿随着19世纪一天天地消逝,或立或坐,思考着。人们在庆祝些什么呢?他们都参加了某个筹备委员会,时时刻刻盼着某个大人物的演说。上帝只是今天的轮值主席,韦伯斯特是他的演说家。那些强烈地、合情合理地引起我注意的事物,我喜爱掂量它们的分量,处理它们,被它们吸引——决不吊在秤杆上来试图减轻重量——对任何事情不妄加推测,而是完全按照其实际情况来处理;只走我自能够走的那条唯一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在打下坚实稳固的基础之前,就开始着手建造起一座拱门,这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满足。任何地方的底部都是结实的。我们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旅行者问一个男孩,他面前的这块沼泽底部是否坚固。男孩回答说是坚固的。可是不久,旅行者的马深陷沼泽,直到马的腰部,他对男孩说:“我还以为,你告诉我的是这块沼泽底部是坚固的。”“是坚固的啊,”男孩回答,“可是你还没有到达它的底部一半深呢。”社会的泥沼和流沙也是如此,但是只有少年老成的人才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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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每一天当做生命的终点。
文/斯蒂夫•乔布斯

  在17岁那年,我读过一句格言,大概内容是:“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这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这句话从读到之日 起,就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过去33年里,我每天早晨都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还愿意做我今天原本应该做的事情吗?”当一 连好多天答案都是否定的时候,我就知道,做出改变的时刻到了。
  
  大约一年前,我被诊断出癌症。在早晨7:30我做了一个检查,扫描结果清楚地显示我的胰脏出现了一个肿瘤。医生告诉我,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一种不治之 症,顶多还能活3至6个月。医生建议我回家,把诸事安排妥当,这是医生对临终病人的标准用语。这意味着,我得把今后10年要对子女说的话用几个月的时间说 完;这意味着,你得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尽可能减少你的家人在你身后的负担;这还意味着,向众人告别的时间到了。
  
  我整天和那个诊断书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早上医生给我做了一个切片检查。结果,大夫们从显微镜下观察了细胞组织之后,惊讶得集体尖叫了起来:因为那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可以通过手术治疗的胰脏癌。
  
  这是我最接近死亡的一次。我能够更肯定地告诉你们:没人想死,即使想去天堂的人,也是希望能够活着进去。死亡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终点站,没人能够成为例外。生命就是如此,因为死亡很可能是生命最好的造物,它是生命更迭的媒介,送走耄耋老者,给新生代让路。
  
  现在你们还是新生代,但不久的将来你们也将逐渐老去,被送出人生的舞台;很抱歉,我说得这么富有戏剧性,但生命就是如此。
  
  你们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否则你就生活在他人思考的结果里。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所发出的噪音淹没 自己内心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遵从自己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可能已经知道你其实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我年轻的时候,曾在一本杂志的封底看过一张清晨乡间公路的照片。照片的下面有一排字: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我总是以此自省。现在,我把这句话也送给你们,希望我们随时都能想起这句话。
  
  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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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最难——文/林清玄
      与几位演员在一起,谈到演戏的心得。
  有一位说:"我喜欢演冲突性强的人物,生命有高低潮的。"另一位说:"怪不得你演流氓演得好,演教师就不像样了。"
  还有一位说:"每次演悲剧就感觉自己能完全投入,演得真是悲惨,可是演喜剧就进不去,喜剧的表演真是比悲剧难呀!"另外一位这样答腔:"那是由于在本质上,人生是个悲剧,真实的痛苦很多,真实的快乐却很少。"
  大家七嘴八舌的讲自己对演出与人生的看法,却得到了两个根本的结论,一是不管电影、电视或舞台,演流氓、妓女、失败者、邪恶者、落拓者总是容易一些,也可以演得传神,那是因为大家对坏的形象有一种共同的认知;可是对善良的、乐观的人生却没有共同的标准。二是全世界最难演出的人,就是那些平顺着过日子,没有什么冲突的人,像教师、公务员、小职员、家庭主妇,因为他们的一生仿佛一开始就是那个样子,结束也就是那个样子了。
  一个演员感慨地说:"平凡是最难演的呀!"
  我们如果把这句话稍做转换,可以变成是:"平凡是最难的呀!"或者说"安于平凡是最难的呀!"尤其是当一个人可以选择轰轰烈烈的过日子时,他却选择了平凡;当一个人只要动念就可能获名求利满足欲望时,他却选择了平凡;当一个人位高权尊力能扛鼎时,他毅然选择了平凡。
  最难得的是,一个人在多么不平凡的情况下,还有平凡之心,知道如何走进平凡人的世界,知道这世界原是平凡者所构成,自己的不平凡是多数人安于平凡所造成的结果。
  平凡者,就是平顺、安常、知足,平凡人的一生就是平安知足的一生。一个社会格局的开创固然需要很多不凡人物的创造,但一个社会能否持久安定维持文化的尊严与品格,则需要许多平凡人的默默奉献与牺牲。
  每个人青年时代的立志,多是要做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要做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可是到了后来才发现,其实自己也不过是社会里平凡的一分子,没有变个能成为真正的大英雄大豪杰。但我们从更大的角度看,那些自命为大人物者,何尝不也是宇宙的一粒沙尘呢?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要立大志,而是当我们往大的志向走去时,不管成功或失败,都要知道"平凡最难"!
  平凡不只是演员在戏台上最难扮演,在实际人生里也是最难的一种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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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nglan 于 2013-3-20 14:32 编辑

庸俗谋划了我们的卑贱——文/基督·克里希那穆提

我们最难的一个问题,就是弄清楚什么东西使人庸俗。你们知道庸俗是什么意思吗?庸俗的心就是受伤的心,不自由的心,陷于恐惧、困难当中的心,绕着自己的利益打转的心,为了急速解决问题绕着成败打转的心,绕着悲伤打转的心。这样的心,到最后都会变成破碎的心。

一颗庸俗的心要打破自己习惯、惯性、自由自在的生活、走动、行动,这是最难的一件事,不是吗?你们以后就会知道大部分人的心都很渺小、卑贱。仔细看看自己的心,你会发现其中占满的都是一些小事情——考试及格、不及格、别人怎么想我们、害怕某一个人、怎样才会成功。你想找工作,有了工作,你又想更好的工作,就是这样。你搜寻自己的心,就会发现里面都是这种渺小的、琐碎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因为占满了这种事情,所以就制造出很多问题,不是吗?我们的心想用卑贱解决问题,但是,因为解决不了,就更加卑贱。依我所见,教育的作用就是打破这种思考习惯。

庸俗的心,陷在瓦拉那西窄巷,并且住在那里。它也许识字、也许考试都及格、也许社交生活很活跃,不过,还是活在画地自限的窄巷里。我觉得,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不分老少,都要看清楚一点,那就是,我们的心不论怎样挣扎,怎样用力,怀抱怎样的希望、恐惧、渴望,永远都是渺小的、都是卑贱的。那些上师、师父,还有卑贱的心建立的社团、宗教,一样卑贱,但是大部分人都不明白,要打破这种思考的惯性很难。

我们年轻时有一些不庸俗的老师不是很重要吗?因为,如果老师自己就很愚昧、疲惫,脑子里想的都是琐碎的事情,深陷在自己的卑贱里面,那么,他就没有办法创造一种气氛,让学生自由自在,让学生打破社会强加在人身上的惯性。

我想,要有了解人是否庸俗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部分人都不承认自己庸俗,我们都觉得自己有一些优秀的东西深藏不露。然而,我们必须明白,我们其实都很庸俗。我们必须明白,我们的庸俗造成了我们的卑贱、琐碎。你们了解这一切吗?真不巧,我只会讲英文,但是我希望你们的老师能够帮助你们了解这一切。他们向你们解说这些东西的时候,也就打破了自己的琐碎。光是解说,就足以让他们觉察自己的卑贱、渺小。渺小的心没有能力爱人,没有能力雍容大度,只会吵一些小事情。印度,还有其他地方,需要的不是聪明人,不是有地位、有学位的人,而是你我这种已经打破琐碎心的人。

琐碎根本就是一种“我”的意念。“我”使心卑贱,永远想着自己的成功、理想、想要完美的欲望。这一切使心卑贱,因为,“我”不论如何扩展,一样渺小。所以,盘踞着小事的心是卑贱的心。一直想着事情,担心考试,担心工作,担心父母、老师、上师、邻居、社会怎么想我们的心,是卑贱的心。这一切念头都是想赢取他人的尊敬。然而,受人尊敬的心、庸俗的心,并不快乐。这一点你们要听好。

你们知道,大家都希望别人尊敬自己,不是吗?希望别人——父母、邻居、社会,重视自己,希望自己行为正当,于是这一切造成了恐惧。这样的心绝不可能创新。然而,这一个败坏的世界需要的却是创造的心,不是发明的心,不是徒有能力的心。但是,这种创造却只有在没有恐惧时才会有,只有在心没有受到问题盘踞时才会有。这一切需要一种让学生真正自由的气氛,这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而是自由发问、追究、寻找、解说,然后又超越解说的自由。学生需要一种自由,去发现自己一生真正喜爱的事物,以免被迫从事自己厌恶的事情、不喜欢的事情。

你们知道,庸俗的心永远不会叛变。庸俗的心顺从政府,顺从父母,什么事都容忍。我很担心,像这个国家,人这么多,生活这么困难,这种压力使我们听话,使我们顺从,于是渐渐的,反叛的精神毁了,不满的精神毁了。我们这种学校应该教育学生一辈子不满、不轻易满足。这种不满,如果没有落入满意、感激的管道,就会开始追寻,就会变成真正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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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以前是好友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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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zhan.renren.com/huashilia ... 74861&from=post

旧日矫情
文/华沂

继续翻看自己几年前的笔记本,看到自己永远潦潦草草的字迹。也看到一篇大概写于五年前的小故事,没什么太大的情节,现在读来,难免觉得写得真是矫情做作,可是我依然录到这电脑上,纪念一下吧。诸位看官莫笑。三年前,十七岁,我所喜欢的一个年纪。
                                                                                    
    对于她非常喜欢吃黑巧克力的这个事,他是很清楚的。所以他每每就突然地向她伸出手臂,握着拳头,再在她的注视下慢慢摊开,手掌心里是一小块用锡纸包着的巧克力,有时候天热,巧克力会微微有点溶。她每次的欢喜都丝毫不加掩饰,开开心心接过,小心拨开后放嘴里,抿着嘴唇朝他笑。他那个时候就很天真地想,她真容易满足啊,要是以后做一个巧克力商那多好,保证可以把巧克力堆满她放衣服的柜子。

    彼时,他们都不过是学生,没什么太多余的零钱,他不能经常给她买,而她从未开口对他说,今天我想吃巧克力了。

    他们经常会一起泡图书馆,整个整个下午地呆在那里,两个人这个时候都没有太多的话说,只是有时候眼睛看累了,就看一会儿窗外的绿树和操场,再静静地看看对方。感觉那个时候的爱情是很缓慢的,而图书馆外的太阳却落得很快。

    在夜色里散步到时候到无人处的时候,他们也会停下,然后他抱抱她,把脸埋进她的长发里,她偶尔会亲吻他脖子上的小块肌肤,那种炙热的感觉让他就像快要融化的巧克力。

    我们总以为会天长地久的。

    后来,毕业,工作,生活冗长而又平淡。

    他们的接触开始少了,当她下班后独自在小饭馆吃面条的时候,会突然抬头看着橘色的路灯光。这样的安静变得可怕,她终于开始怀疑他是否开始厌倦她,也或者,另有新欢。而他想要她等等他,等他赚的钱可以彻底养活她,可以每天在她的衣服柜子里装满巧克力,可是工作的压力让他变得有时候不愿意解释多些什么,他总觉得,如果她爱他,她就该懂。

    他们又一次吵起来,她劈面问他,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不爱了?

    再聪明的女人,都会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他嘴唇动了动,说,爱,一直都爱。

    她于是就哭了,说,那我们怎么会成这样?

    那我们怎么会成这样?

    他向她解释,他太忙,而且他一定是会娶她的。

    她说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时间。

    百转千回,他也开始痛哭。

    还是分手了。

    他们彼此的生活列车随两条铁轨向截然不同的方向飞驰。她在父母的安排下,接受了相亲这一稳定的方式,她安静地看人看事,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她的丈夫当初是带了鲜花和黑巧克力向她求婚的,她问他,你喜欢吃黑巧克力?他很文艺地回答说,美丽的东西总是黑暗的。她微笑地说,可惜不能吃太多。

    她的生活依旧很平静,丈夫很体贴,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而年少青春曾经的恋人,在三十岁的时候,拥有了自己的小厂子,经营得一直不错,也终于在三十二岁那年平淡地娶妻生子,娶的是他的一个职员,温顺甜美。生活很幸福,只是在黄昏散步的时候,他看着路边的树,有时候会有点惘然。

    春日时分,她独自在百货公司闲逛,忽然就看到他,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有点胖了,学生时代的腼腆也已不见,很从容自信的样子。

    他们已经几年未曾见面,其实都生活在一个城市里,有时候的不见是因为稍稍的刻意避开,而有时候也不是不想见吧,但是人就是这样奇怪的。

    他的身边站着他的妻女,妻子在挑选着商品,身材微丰,妆容静好。而他弯着腰在给女儿系胸口的蝴蝶结和逗女儿笑,小女孩的眉目和他非常相似。她看着,眼前突然出现了图书馆,图书馆外的树和夕阳。在她要转身的片刻,小女孩叫起来,爸爸,那个阿姨一直看着我们!好奇怪啊!

    他于是起身看到了她,他也一眼就认出了她,她似乎没什么改变,只是剪了短发,很精简很干练,不知道怎么的,他还是觉得她有点单薄。他在一瞬间愣在那里。

    我们总以为会天长地久的。

    他的妻子也转过身来,说,老公,你们认识啊?

    他的微笑爬上了嘴角,对她说,你好?

    她也微微笑地说,好呢,你女儿真漂亮。

    她忽然浓浓地笑起来了,笑得眼睛里波光影动。

    而她回到家里,看到正站在阳台上浇花的丈夫,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轻轻地说,我爱你。

    丈夫回过头来,看见自己的妻子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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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不能被生活强奸了,就替他生个孩子
文/毒舌奶奶cc
其实谁都会遇到点儿背的事情。
但是点儿背分了两种。
一种,老天爷让你点儿背,比如说,先天性习惯性便秘。蹲那就是拉不出,吃多少西蓝花烂香蕉都没用。没辙。开塞露伺候,要不拉一刀子。
一种,你自己自找的点儿背,比如说,不吃蔬菜,尽吃羊肉串,好了,蹲那拉不出,又不用开塞露,活该菊花撑破,鲜血横流,继而肛裂痔疮,肛泰也救不了你。
前者,我相信只要活到20多的人都遇上过,不过都是间歇性性的。老天爷不是你家亲戚,不会让你一帆风顺,但如果让你一直背着,想必各位已经没有小命阅读此片小文,死神来了分分钟要了你的小命。所以在此,我仅代表我自己感谢老天爷他老人家对我的眷顾。阿门,南无阿弥陀佛。
后者,自找的。轻的么,也就是上文所述破个菊花,或者控制不住嘴巴闹个肚子,又或者自己磨叽错过一趟火车,走路装逼踩到一坨狗屎,重的么……因为幼稚神经质等等原因睡错一个人,嫁错一个人,爱错一个人……此生错付了一个人……因为懒啊大众职业点评排行榜啊,父母的唠叨受不住啊,虚荣心作怪啊,入错了一个行,还坚守在错误的岗位上一万年……
老天爷给你的点儿背逃不掉的,自找的倒霉,就有的说了,人生路上回头看看,俺怎么可以这么傻逼,给自己找这种屁事儿破事儿麻烦事儿,荒芜了那么多好时光……俺后悔,俺后悔的迷失了方向……
比如我的朋友xxx,命运给你安排了一个渣男,还安排你审美差错,对渣男一眼万年,这可能是无法避免的。
但渣男露出獠牙,尽显人渣本色的时候,你老人家还不快逃么?
如果是我,我就偷了他钱包烧了他内裤,把俩人合影上他脑袋掏掉扔马桶里,然后头发甩甩,大步的走开,就当睡了个N夜情,伤心不过三秒钟,明日还是艳阳天。因为我脑子还是好的,没挫成豆腐渣。
对人渣的爱,不过是对他披着羊皮造成假象的错爱。比如某天你得到一个诱人的泡芙,但是咬一口发现里面有蛆。你是吐了蛆还是含着蛆欲罢不能的掉眼泪。既然此泡芙不是彼泡芙,扔了骂一句草就可以了。
对于一个错误,你要付出多少代价来忏悔呢?又或者你真相信忏悔了就会有神来救你?神没那闲工夫。
你给了他眼泪,给了他真情,给了他xxoo,而他给你的除了欺骗就是背叛。
如果他值得爱,却因为种种不能在一起。你大可以在心里留一片净土给他一辈子。因为他是美好的。
但是亲爱的,那是个人渣是个人渣。
你天天想日日念的你不恶心么?
够了好么!
你说你后悔你不甘心,你说你就想看看他还能渣到什么程度。于是你舍身取义的接着和他耗着,其实我明白,你总还是希望他狼变成羊,废品变成宝贝。但你也要明白,狼如何变成羊?废品就是废品,就是回收再利用了,也成不了宝贝。此时此刻,你的不甘心已经侵蚀了你的理智,要把你的生活拖下水了。
姐们儿,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人在路上走,难免踩狗屎。
咱挨刀了,憋着口气活下来,以后桶回去,踩着屎了,擦擦干净鞋底接着跑。总不能被生活强奸了就替他生个孩子是吧。
老天给你人渣,也会给你精品。关键还不是自己如何把握?
在奔三的道路上跑了好几年的人,再不能奢侈的用时间来耗人渣了,快点擦干眼泪擦掉狗屎找你的真命天子去吧。谁没了谁都能活,即是是自我欺骗,也要告诉自己下一个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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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不冷场的人生
绿妖
长期吃素后,味蕾变得敏感,菜里有味精,立刻就能察觉;我自己住,不看电视,对声音敏感,回老家,听觉像受惊的兔子,东窜西奔无处落脚。

个人感觉,经济越落后之地,声音污染越重。我家在县城,商业街上,每个小店门口的音箱里都大声播放音乐(且必须失真),人们对此熟视无睹。而我从中走过,焦虑指数直线上升。逗留得久,会心情暴躁,想立刻躺下,如被念紧箍咒的孙悟空一样抱头打滚。县城再往下,小镇,在高音喇叭之外,还多增一种声音污染的终极武器:拖拉机!什么去掉消音器的哈雷摩托车,跟拖拉机一比都弱爆了。

在家中,人们习惯开着电视。开着,谁也不看都行。但一旦关掉电视,仿佛无法承担骤然出现的寂静后果。电视机,是无话可说的人们之间的润滑剂,是把人们注意力从自身引向外在世界的小红旗导游。它让我们发现,许多亲人间原来是没有多少话可说的,必须靠电视机里的人们出面化解尴尬。

当人们对电视机的声音变得麻木后,它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背景声。小孩做作业时,很少有家庭会专门关掉电视机——他们没有意识到,应该这样做。

许多大人习惯在小孩写作业中途跟他聊天,问东问西。他们也没有意识到,这样会伤害小孩的专注力。当他专注在一件事上时,不要随便打断他的注意力,不要拿闲扯去干扰他。许多大人没有这样的意识。他们习惯了不停歇地制造声音。人们的说话声,是电视机之外的双重保障,保证你的人生不会面对寂静。

大多数人是害怕寂静的。在春节聚会中,寂静等于冷场。幸运的是永远不会冷场,永远有成长中的孩子成为安全的话题:多大了?多重?他比他大多少?上几年级了?考试考第几?年级名次多少?还有几年高中毕业?找工作了没有?有女朋友了吗?什么时候结婚?打算啥时候要小孩呢?小孩多大了?多重……在一个大家族里,总有各个年龄段的孩子成为话题中心。有时候,我感觉人们要小孩,就为了让自己有事可做,有话可说。没有那些源源不断的套话,谈什么呢?谈自己?成年人的聚会,是不谈自己的。尤其老年人,在人生中早已取得豁免权,除非是身体堪虞,才会成为问候中心。已婚已育也有豁免权——他们贡献自己的孩子作为话题。单身者是谈话的中心。但是,人们毕竟要有话题可聊啊,谁叫单身者没有孩子可贡献呢,那就贡献自己的私生活、感情状况、收入情况以供解颐吧。

永不冷场的人生。这就是人们追求的。谁家的孩子越多,人丁越旺,越幸福。这种幸福是“热热乎乎的幸福”。如果谁家过春节,冷冷清清,无疑令人怜悯。所以,一个县城的边界比一个国家的国界还难以跨越。人们不愿儿女离开,到外地谋生。农村的孩子,书读得好的,早就知道自己要离开的。大一点的城市,人们对于人口流动也习以为常。在各种形态的城市中,县城最为保守,在那里,儿女离开原生家庭到外地发展,会被视为不孝(想一想,家中老人的冷清!)。一个县城人,其幸福感却可能居各种形态的城市居民的首位。所以,丁克族是可疑的——你们想干啥?你们晚年怎么办?人们养孩子的思维,还只能到“养儿防老”,再往前一步,也无法了。哪怕现实中养儿已经不能防老了,还要啃老,也还是停在这里。因为这是人生的全部希望。

人们没有说出口的是,孩子是用来克服死亡。死去,什么也没留下,即使留下,房子,钱,统统也与你无关,光这样一想,就令人难受。但你的孩子,他血液里流着你的血,他长得像你。你活在他的记忆里。这样一来,你将不会被死亡彻底剥光、掠夺。在这一点上,孩子和艺术的作用相似。尼采说,“思想家以及艺术家,其较好的自我逃入了作品中,当他看到他的肉体和精神渐渐被时间磨损毁坏时,便感觉到一种近乎恶意的快乐,犹如他躲在角落里看一个贼撬他的钱柜,而他知道钱柜是空的,所有的财宝已经安全转移”。

不同的是,克服死亡的过程不同。追求永不冷场的人们,是用孩子,用热热乎乎,用周围都是人(想想所有的娱乐方式:打麻将、看电视、唱卡拉OK、亲戚饭局……)、都是声音。这样的人当其死亡时,必然渴望周围被人和声音包围;靠艺术克服死亡者,思想、阅读、写作……都是静的,都要长期一人,独对斗室,岑寂一如修行。这样的人,当其死亡时,必然也渴望安静,三两亲人也可,独自一人也行。一如独在斗室去世的张爱玲。许多人怜悯她,去世许久才被发现,殊不知,她选择了自己的死亡方式,预知死亡时机,并为此做好准备(换好衣服,床上躺好)。这份坦然从容已接近大修为者。

但是,无论过哪种人生,街上的高音喇叭都应该关掉。印象深刻的是在德国或法国时,街上安静到连汽车喇叭都是罕物,更别提高音喇叭。走在寂静中,说话不必靠喊,你可以轻轻哼歌,听到风吹过草尖,空中鸟儿拍打翅膀,只有在此时,散步才成为享受。这是人生存的基本环境,就像菜里不能多放味精、食物里不能滥用添加剂。说到底,环境安静,人才能思考,或者说,思考些安静的问题。轰炸性播凤凰传奇,只能轰炸出炸鸡般的大脑,里头除了热闹,别无所有。
绿妖,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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