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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生活] 男人为什么喜欢小脚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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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过去中国有对所谓“三寸金莲”的痴迷和妇女缠足的陋习,现在那些都已经化作了历史的尘埃。不过,近年的调查研究发现,多数情况下,男人确实更偏爱小脚女人(当然,是不缠足的),不过这可能是性选择的结果,与对“三寸金莲”的病态偏执是两码事。


中国古代有女人缠足的习俗。这一习俗的原因是什么?有人以为和“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相似,跟官府提倡有关。有人以为跟男人阴谋控制女人的自由有关,把脚缠起来就不容易随意走动。还有人以为跟审美有关,因为小脚女人站立不稳,走起路来婀娜多姿,因而满足了男人的视觉享受。

男人喜欢小脚的理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古代男人需要具备喜欢小脚女人的心理,然后才有习俗文化对这一心理的某种过度满足,通过缠足来制造人为的小脚。那么,男人是否本来就有喜欢小脚女人的心理?如果有,背后隐藏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女人的脚的确更小

女人的脚的确更小,不只是在绝对尺寸上,在相对尺寸上也是如此。2005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人类学家费斯勒(D. T. Fessler)、哈雷(K. J. Harley)以及拉尔(R. D. Lal)对不同群体中男女两性脚的尺寸资料进行了分析[1],发现在任何一个群体中女性的脚都相对较小。

比如240名美国学生中,女性脚长占身高的14.9%,男性则为15.4%;在784名美国士兵中,女性脚长占身高的15.1%, 男性则为15.4%。2年以后,费斯勒跟维也纳大学(University of Vienna)和圣玛丽大学(St. Marry’s University)的研究者们合作,分别在奥地利和加拿大招募了150名各个年龄阶段的被试,验证了他们2005年的研究结果[2]:控制了身高因素之后,女性的脚依然明显小于男性,越年轻、越苗条的女性脚越小。


男人喜欢小脚女人

早在1993年,南加州大学的矫正外科系弗雷(C. Frey)[3]等人就发现,大多数美国女性都经常穿小鞋,哪怕这样会带来脚部疼痛。如果了解男人喜欢小脚女人的心理,恐怕就不难理解这一令人费解的现象了,女人不过是迎合了男人的口味而已。问题是,男人真的喜欢小脚女人吗?事实可能的确如此。

2005年,上文中提到的人类学家费斯勒率领他的一帮朋友,进行了一场跨文化研究[4]。他们对伊朗、印度、坦桑尼亚、立陶宛、巴西、俄罗斯、美国、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柬埔寨的男女进行测验,要求他们在两张图画的各5张男女画像序列中选出自己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一个,同一性别的画像除了脚部尺寸有区别之外其他部分都保持一致。中间人物的脚长取该性别的平均值,两边的人物脚长分别以6%的长度递增或递减, 不过图画上不能看出同一列5个人物的明显区别。

结果发现,脚最小的女性最被人喜欢,脚最大的女性则最不被人喜欢,而对男性来说,最大和最小的脚都不被喜欢,拥有平均脚的男性最受欢迎。不过,该研究的缺陷是在不同国家,参加测试的人数差别很大,坦桑尼亚只有29人,而美国则有150人。因此,后续研究有必要改进这一缺陷。

2012年,费斯勒带着他的跨国合作者在《进化与人类行为》(Evolution and Human Behaivor)即将发表的一篇文章[5]中指出,对包括中国在内9个国家1300名被试的调查表明,小脚女性更受欢迎。选择最喜欢小脚女人的人数比例是59.0%, 选择最不喜欢大脚女人的比例是62.6%,两者都明显高出随机选择的概率40% 。

有趣的是,费斯勒等人在随后的研究中发现有的男性更容易看出女性脚部尺寸的变化,这些男性对小脚女人更偏爱,他们中多达75%的男性都认为小脚女人最有魅力。但没有意识到这种区别的男性则首选平均脚的女性,然后才是小脚女性。除了采用手绘或者电脑制作的男女画像之外,费斯勒等人扫描男女真人的脚,制作成类似的序列,要求人们推测最有魅力和最没魅力的异性,无论是南非还是美国大学生都觉得小脚女人更有吸引力。


小脚背后的大秘密

世界各地的男人似乎都喜欢小脚女人,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呢?费斯勒等人[1]认为,女性的小脚可能是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的结果,跟男性的审美偏好有关,而跟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无关。

因为按照自然选择的逻辑,女性应该具有较大的脚才更合理。女性怀孕之后身体前部体重增加提高了双脚的重心,向前跌到的可能性因此剧增。大脚无疑可以站得更稳,这对孕期女性的安危尤其重要。此外,孕期的间循环系统(systemic relaxin circulation)会导致韧带松弛,降低了脚的运动能力,因而也需要更大的脚才能保证跟平时具有同等的运动步幅。而实际上,女性普遍拥有相对她们的身高来说更小的脚,这与自然选择的预期完全相反,但可以用性选择的理论解释。

性选择理论认为某一性别的某种特征是由异性的审美偏好决定的。举例来说,雄孔雀具有硕大美丽的尾巴,这是雌孔雀“选择”的结果:具有美丽尾巴的雄性更受青睐,因而可以留下更多后代。爱江山更爱美人,虽然大尾巴带有种种不便,甚至可能让雄孔雀成为天敌口中的猎物,但具有这种广告牌的雄孔雀更可能成功地完成传宗接代的宏图大业,因而这一不可思议的特征就保留了下来。

在女性小脚的案例中,男性扮演了雌孔雀的角色:他们喜欢小脚女人,因此小脚女人繁衍的成功率更高,而小脚女人留下的后代中女性也通常是小脚。经过几百万年的传递,就使得现在的女性拥有了相对身高来说更小的脚。

男人喜欢小脚女人,可能是因为小脚跟她们年轻和未曾生育有关。从绝对大小来看,孩子的脚要小于成人的脚,因此单纯的小脚的确可以跟年轻发生自然而然的联想。另外,脚的大小随年龄增加而增加,而且已婚女性的脚通常要大于未婚女性[2],这些也都意味着小脚确有可能作为年轻和未曾生育的有效指标。

虽然很多灵长类雄性不喜欢年轻的雌性,不过人类似乎有老牛吃嫩草的癖好。选择年轻女性作为伴侣,对男性来说至少有两样好处:第一,拥有更长的女性生育期意味着他可能借此留下更多的后代;第二,减少女性之前怀孕带来的后果,或者养育别人孩子需要付出的代价[6]。


大脚女人的新世界

自然选择的力量总有显现的时候,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大脚女人更受欢迎。费斯勒意识到,自己带着朋友们做了那么多跨国研究,收集的通常是世界各地都市女性的数据[5]。因此,他们后来又收集了苏门答腊岛上卡罗巴塔克人(Karo Batak)的数据,这个民族无论男女都要参加体力劳动,经常要徒步走很远的路。

结果发现,卡罗巴塔克人虽然也认为小脚的女人更年轻,不过他们更喜欢大脚女人。可能是因为大脚女人更强壮,更能劳动,这些都有助于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这一结果跟通常的研究不同,费斯勒认为也许是卡罗巴塔克人把“喜欢”跟“择偶标准”联系起来,审美需要让位于生活需要。

在早期的狩猎采集时代,女人的脚力和体力自然也影响她们的繁衍,不过农业社会的来临无疑大大强化了这一因素的重要性。因此, 女性脚力和体力对维持生存非常重要的地区,男性喜欢小脚女人的心理偏好就会逆转。这一点在李凤飞和暴鸿昌对中国女性缠足史的考察中得到了支持[7],他们发现边疆地区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女性都不缠足,这可能跟边疆地区生计艰苦,需要女性参与体力劳动有关。南方各省不缠足的女性或农人之女,或樵子之妇,或船夫之妻,也都是劳动妇女。

费斯勒[5]承认:“即使现在,审美偏好跟脚的相对尺寸上的性别二态性(sexual dimorphism)之间的准确关系,依然是一个开放的问题。”不过, 鉴于在都市男性中可能的确存在对小脚女性的特别偏爱,这一审美心理的社会效应有必要引起女性自身的警觉,她们必须在无意识的取悦男人和有意识的保护自己之间求得平衡。

PS:看了这篇文章以后,突然想到,莫非高跟鞋除了能让人显得挺拔之外,还能让脚显得更较小点?


原文链接http://www.guokr.com/article/97241/


发表于 2012-2-29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补一篇:我国古代缠脚的陋习始于哪个朝代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afacf0100cvcg.html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
  中国的妇女,长期以来处在奴隶的地位上。厉害如潘金莲,对于武大郎,也只能向他讨一张“休书”,这就是说,如果武大郎不“开除”她,她根本不拥有自主、离婚的权利。这就是一例。缠足,把双脚裹成残废,甚至骨折,也是这种奴隶制下的特产,中国的一种“国粹”。一直到现在,仍可以见到缠过足的老大娘扭着不稳的身躯在乡村小道上行走,可见影响之深。
  究竟缠足起于何时,许多人有过考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引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用金子凿成莲花让她在上面走,叫“步步生莲花”,但没有讲她的脚小。《古乐府》、《玉台新咏》都是六朝词人的艳词,它们写女人容色的姝丽,妆饰的奢华,还写到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却从未写到缠足。唐代如杜牧之、李白、李商隐等的诗,包括好些写闺帏的诗,也没能找到缠足的描写。一直到南唐李后主时有一位宫嫔娘,是漂亮的小个子,又特别善舞。李煜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金莲中作品色瑞莲,让娘用布缠脚,把脚缠得小而且弓起来成新月状,穿上素袜,在莲中跳舞。唐镐有诗“莲中花更好,云里影长断”句,描写的就是娘。经她一宣传,闺秀们纷纷学习,脚以纤细成弓形为妙,遂成为时髦,就像现在姑娘们时兴烫发穿高跟鞋乃至隆胸那样,一直传了下来。但也有缠足始于汉一说。此说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二《事原》)。作者既承认“陶宗仪之说未为无见”,同时又据汉《杂事秘辛》中“保林吴女句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于禁中”这段话判断说,“汉尺小,八寸合五寸余,妇人缠足始此其来尚矣”。据随大流的观点看来,同三寸金莲比,半尺长能称小脚,《古今笔记精华》说似嫌牵强,缠足的发明权恐怕得归李后主。
  果然,从宋代开始,就不难读到写缠足的句子,如“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徐积)就是。苏东坡有一阙《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也讲到裹足。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宣和末好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到了明朝,小说笔记之类也写到缠足了。张岱《陶庵梦录·扬州瘦马》记当时挑选妓女标准之一是检查她们脚的大小:“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金瓶梅》写西门庆去相孟玉楼时也有看脚的描写。女仆宋惠莲被西门庆玩弄,西门庆夸她的脚比潘金莲的小,她很自豪,说潘金莲的鞋子大得正好能套着她的鞋,这一来,惹得偷听的潘金莲更加妒火中烧,终于设计陷害了宋惠莲和她丈夫。
  宋惠莲因夸耀自己脚小而被害,也有因嘲人脚大而遭殃的。朱元璋原本是个放牛娃小和尚,参加农民起义军后讨了个老婆马氏,即是后来的马皇后,是穷苦农家女,当然没有条件缠足。相传“露马脚”一词的典故就是出于坐在轿子里的马皇后,因刮风掀起轿帘而被人发现了她的大脚。于是,好用隐语开玩笑的南京人,在某年元宵节挂出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女人赤着大脚,怀里抱着一个大西瓜,引起全市轰动。朱元璋微服出行,也看见了。他马上就看出漫画的恶毒用意:“怀(淮)西(瓜)妇女好大脚”,矛头直指马皇后。十足的现行反革命!一时查不出作者是谁,朱元璋干脆降旨把那条街的人全杀掉。事见徐祯卿《翦胜野闻》,他大概不敢造谣。
  裹足是很痛苦的。宋恕《六斋卑议救惨》说,因缠足而“致死者十之一二,致伤者十之七八”。我曾听母亲说过她小时被缠足痛得如何叫苦连天啼哭呼号的往事。她算走运,那时已是清末民初,外祖母终于放弃了强迫女儿裹足的成命,使母亲在抗战中跑警报、逃难时不至于像外祖母那样,行动得让人背着。依稀记得一段忘了出处的笔记说,在一次战乱中,似乎就是那位把四川人几乎杀光的张献忠,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绩,把被杀妇女的小脚堆成一个小山头(男子则有砍脑袋的,有割阳具的,也展览在一边)。这更不是一般的所谓痛苦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如此这般地提倡缠足呢?潘光旦在《性心理学》中谈到不少男人有足恋的倾向。据说,足部怕羞,女子为男子呈露色相,轻易不肯把脚露出来。于是,在诗歌之类的文艺作品中,不乏对女人的脚的痴情的描写。最明显的莫过于陶渊明的“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西北人愿变一只小羊让姑娘用鞭子打,陶渊明甘愿变成一双鞋袜,整天搂着女人的脚。《赵飞燕外传》还说,汉成帝有阳痿病,“每持(赵飞燕妹妹)昭仪足,不胜至欲,辄暴起”,脚成了治病的药了。就如“三围”的尺寸成为选美的一项依据一样,足的大小也成为女人美不美的重要数据,于是,胸愈大愈性感,脚愈小越光荣。玩女人玩出学问来的南唐李后主才有缠足的发明。此外,这也是道学家们用来控制妇女的一种手段。朱熹在福建当官时,曾下令妇女缠足,“以绝淫风”。为什么呢?因为把脚缠得小小的,行动极不方便,她哪来能力偷汉子?!也许就是知道这个内幕,道学家程颐家的妇女偏偏不缠足。此事见于《古今笔记精华》卷四。
  吃瓜子吃出虾米来——什么仁(人)都有。也有缠足的男人。此人为宋朝建炎末当枢密谏议官的向履方,他“美髯,面若滑稽之状,裹华阳巾,缠足极弯,长于钩口。同舍王佾公为语之曰:‘君明皇时四人合而为一:状类黄幡绰,头巾类叶法善,脚类杨贵妃,心肠似安禄山’。”这人只能使人想起曹禺《日出》里头那位顾八奶奶的面首胡四,是男人中的异类或曰“人妖”。
  难道缠足对于妇女只有屈辱而没有光荣吗?非也。清初流行一种使汉人虽败犹荣的十不从说。此说的意思是,虽然汉人投降满人了,但是仍保留了十样坚决不服从的光荣。这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男人剃头梳辫子,屈服了;妇女们硬是不听康熙皇帝的三令五申,仍然缠足。在这点上,足以证明老娘们的骨头比臭男人硬,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妇女革命光荣史。也许因为有此光荣,清朝一位外交官曾把女人的三寸金莲绣花鞋送到世界博览会上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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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liuliu 发表于 2012-2-29 19:11
帮你补一篇:我国古代缠脚的陋习始于哪个朝代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8afacf0100cvcg.htm ...

相当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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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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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songvillage 发表于 2012-2-29 23:03
不喜欢

小脚其实的确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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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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